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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Feb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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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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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许欣欣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许欣欣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许欣 欣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核,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许欣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佘智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佘智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佘智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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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红军 涂连东 曾招文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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