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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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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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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本次董事会提名龚少晖先生、李强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涂连东先生、曾招文先生、吴 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 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少晖先生、李强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涂连东先生、曾招文先生、吴红军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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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同意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涂连东 李常青 曾招文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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