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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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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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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厦门三五互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修订后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锁 定期、解锁日、解锁条件等事项)、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回 购注销方式原则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公司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修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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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常青 涂连东 曾招文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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