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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Sep 14, 2012
55073_rns_2012-09-14_b5a08b10-f3cd-446e-a385-971d6847bde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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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3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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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材料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CRM管理软件项目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27%股权是公司在考虑到基于公司SaaS模式CRM产品主要功能已经研发完成, SaaS模式CRM软件在中国市场上目前仍处于市场导入期,市场成熟度不高,还需 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市场教育,导入期较长,已经不适合对SaaS模式CRM项目做 更多的市场投入,同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决定 的,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关于放弃对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鉴于对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中邮”)股东张帆先生 无偿转让3%股权予其配偶谢暐女士是为使亿中邮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便于 亿中邮更好地在国内开展业务,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在 亿中邮的权益没有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交 易中亿中邮3%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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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3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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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二十四次董 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少华 韩华林 曾华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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