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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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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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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自 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 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总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议案 | 备注 |
|---|---|---|---|
| 1 | 2月26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
| 《关于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 | 4月2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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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3 | 4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含8 个子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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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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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 |||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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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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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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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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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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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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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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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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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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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 案》 |
|||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 |||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 4 | 6月1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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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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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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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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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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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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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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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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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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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 | 8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6 | 8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7 | 10月1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
| 《关于拟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 资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8 | 10月24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11月22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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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10 | 12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
| 《关于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审议通过 |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支持配合下,履行章 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监事会主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 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 权时基本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 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此外,公司年 审会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了专业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相关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141,350 万元;本报告期 末,公司对外实际担保债务余额合计 81,772.28 万元,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主体的担保,不存在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和 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 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监事会对报 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 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有效地防止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 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公司未发现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报告进行认真 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水 平和效率。
-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 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 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