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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HE 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Nov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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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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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 年12 月9 日(星期三)14 时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12 月8 日—2015 年12 月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12 月9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2 月8 日15:00 至2015 年12 月9 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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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12 月3 日
-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 年12 月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 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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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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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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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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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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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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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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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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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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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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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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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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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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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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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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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 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议 案》
8、审议《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 年9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和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15 年11 月10 日和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第1、2、3、4、6、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其余议案须经股东大会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2 项 议案分10 个子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方可通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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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议案均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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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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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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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
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 年12 月4 日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12 月4 日9:00-11:00,14:00 -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 楼联 化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 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2250。
-
2、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12 月9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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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联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 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 362250 | 联化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元) |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 |
| 2.0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2.03 |
| 2.04 | 发行数量 | 2.04 |
| 2.0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
| 2.0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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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7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8 |
| 2.09 |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2.09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 议案三 |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3.00 |
| 议案四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议案五 | 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议案》 |
5.00 |
| 议案六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 议案七 |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议案》 |
7.00 |
| 议案八 | 审议《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 年9 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8.00 |
| 议案九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 案》 |
9.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
股数如下:
| 股数如下: | |
|---|---|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 意 | 1股 |
| 反 对 | 2股 |
| 弃 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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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 12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1)数字证书: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 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服务密码:请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 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办理密码激活、密码 挂失申报等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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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 任安立 郑毛毛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 楼 邮 编:318020
-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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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 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2.0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 2.0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议案三 |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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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议案五 | 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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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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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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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 审议《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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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 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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