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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Chua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Dec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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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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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 楼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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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11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9、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1月14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14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16: 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 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36 投票简称:汉麻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03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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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十项议案 | 100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改聘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 |
9.00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的 | 10.00 |
| 议案 |
注:对总议案 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 一次性表决。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 同 意 |
1 股 | |
| 反 对 |
2 股 | |
| 弃 权 |
3 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 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 15: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进行 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罗小娜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传真: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6年1月1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 席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4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9 | 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 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
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