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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ard Optoelectronic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l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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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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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亚德 股票代码:3002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军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碧水庄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联系电话:010-628888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或“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亚德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报告书中所述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 释 义............................................................... 1 | 释 义............................................................... 1 |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
| 第二节 | 权益变动目的 ............................................... 3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方式 ............................................... 5 |
| 第四节 |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
| 第五节 | 其他重大事项 .............................................. 10 |
| 第六节 | 备查文件 .................................................. 11 |
| 附表.............................................................. 13 |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一)》 |
|
| 指 | ||
| 公司、利亚德 | 指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 |
|
| 指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 指 | 李军 |
| 受让方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 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22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指 | ||
| 中泰资管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中泰资管计划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22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 |
|
| 指 |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 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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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李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8196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 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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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为归还个人借款,降低其股票 质押率,同时引进战略投资人而进行的财务安排。
(一)归还个人借款,降低其股票质押率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票质押率为41.69%,其7年 多的股票质押贷款主要用于:
-
1、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兜底;
-
2、2015年收购PLANAR及2016年收购NP,免费借款给公司合计12亿元所支
付的贷款利息;
-
3、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出资垫款及补仓;
-
4、2018年个人增持公司股票及两次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兜底;
-
5、个人及家庭投资、购房、保险及消费用款;
-
6、质押贷款利息(7年多)。
上述借款合计约11亿元,李军先生自利亚德2012年上市以来,于2016年和 2020年减持股票金额合计6亿元,目前尚有借款5亿元,个人股票质押率为41.69%, 李军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1.2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7%,占剔除回购股 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15%)方式,减持股票获取现金逐步归还借款,同时降低股 票质押率。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泰证券(股票代码:600918)控股 子公司。中泰证券实控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一 直是公司投资和业务占比较高的省份,未来将继续加大山东省的投入和业务推 广。
1、2018年1月至今,公司在山东省承接业务合同金额近18亿元,2018年承接 了青岛上合峰会项目。
2、2018年4月26日,公司为了开拓山东省市场,加大旅游文化板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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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现场文艺演出业务模式,利亚德全资子公司北京利亚德投资有限公司与烟台 蓬莱区蓬莱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在山东省蓬莱市成立合资公司蓬莱仙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2,250万元,持 股34%;利亚德员工团队投资设立的深圳市汇联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1,950万元,持股26%。
3、2019年12月16日,利亚德参股12.37%的Saphlux, Inc,为了在山东省建立 生产基地,用于承接西安公司的下游工艺,实现完整的 Micro-LED 芯片的量产 线,其全资子公司西安赛富乐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枣庄财金新旧动能转换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山东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 山东省赛富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西安赛富乐斯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认缴7,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
公司未来将继续拓展山东市场,故公司实控人李军先生同意将1.29亿股利亚 德股份协议转让给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控人的中泰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未来12个月增减持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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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亚德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亚德股份 575,006,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6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2.93%),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 47,001,500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亚德股份总数的 8.17%),限售条件 流通股(高管锁定股)528,004,500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亚德股份总数 的 91.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亚德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1、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 式 |
变动前持股 总数(股) |
变动 前持 股比 例(%) (注1) |
变动后持股 总数(股) |
变动 后持 股比 例(%) (注1) |
变动股份数 (股) |
变动比 例(%) (注1) |
|---|---|---|---|---|---|---|---|
| 2020/12/24 | 大宗交 易减持 |
737,454,900 | 29.28 | 718,064,900 | 28.92 | -19,390,000 | -0.36 |
| 2020/12/24 | 大宗交 易减持 |
718,064,900 | 28.92 | 714,084,900 | 28.76 | -3,980,000 | -0.16 |
| 2020/12/25 | 大宗交 易减持 |
714,084,900 | 28.76 | 704,006,000 | 28.36 | -10,078,900 | -0.41 |
| 2021/2/2 至 2021/7/5 |
公司回 购股份 |
704,006,000 | 28.36 | 704,006,000 | 28.08 | 0.00 | -0.28 |
| 注2 | 协议减 持 |
704,006,000 | 28.08 | 575,006,000 | 22.93 | -129,000,000 | -5.15 |
| 合计 | -162,448,900 | -6.35 |
注 1: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的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因此上述两个表中的持股比例均按当时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 2: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 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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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占当时剔 除回购股 份后总股 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 |
|
|---|---|---|---|---|---|---|
| 李军 | 737,454,900 | 29 | 29.28 | 575,006,000 | 22.61 | 22.93 |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变动时间为转让双方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 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2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转让方):李军先生
(二) 标的股份
乙方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 129,000,000 股利亚德股票(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占利亚德总股本 5.07%。
(三) 转让对价的支付
1、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利亚德收 盘价格的 92%,即人民币 7.28 元/股,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93,912 万元。 本协议约定交易所涉相关税收和费用等交易成本,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 文件和相关部门要求由各方分别予以承担。
2、乙方同意甲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甲方应在中泰资管计划成立 后且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 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 360 个自然日内 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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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标的股份过户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变更手续。
2、乙方确认向甲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乙方所持股份有关的 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利亚德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有的一切权利。
(五)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须以书 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若甲方不按时支付首笔转让价款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 甲方、且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转回的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成本全部由 甲方承担。
(六)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 效,即对各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 权的机构视为无效,并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的 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 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7,454,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29.00%,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28%,受让方中泰资管及旗 下资管计划未持有利亚德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5,0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2.93%,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泰资管通过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2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5.15%,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 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七、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 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其及其关联方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利亚德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一、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 利亚德证券部;
-
2、 联系电话:010-62864532 ;
-
3、 联系人:李楠楠。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军
2021 年 7 月 5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 股票简称 | 利亚德 | 股票代码 | 300296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李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碧水庄园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发 行完成后)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 行完成后)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 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 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持股数量:737,454,900股 持股比例:29.00%(按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为29.28%)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数量及比例: 变动数量: -162,448,900股 变动比例: 减少6.39%(按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计算变动比例为-6.35%) |
|||
| 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持股数量:575,006,000股 持股比例:22.61%(按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为22.9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 |
否√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4
(此页无正文,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军
2021 年 7 月 5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