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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ard Optoelectron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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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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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就 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为支持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晶”)的发展, 公司为利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4 亿元的贷款提供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7,000万元由利晶以其设备 作为抵押,其中流动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项目专项贷款人民 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利晶以设备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 反担保。

2、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该项关联担保议案,我们认为是该关联担 保是为了满足利晶的经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 该项关联担保,并同意将该项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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