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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ma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4, 2021

55007_rns_2021-09-24_268a3ca8-39b5-49ae-80a2-a54391a1af3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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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关于收购 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8.14%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本次交易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战略布 局。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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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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