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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ma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55007_rns_2021-08-27_4034c4ca-ab98-4c4f-b091-dfe5101d623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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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关于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通过对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的审阅,并对公司历年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分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认为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经营 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此次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 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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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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