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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ma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 2021

55007_rns_2021-06-01_a408730c-dc04-4157-bdca-ac1dba249ca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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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联 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 了此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资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审议的《关于增资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符合公司战略布局,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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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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