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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 enphants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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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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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911

議事手冊 110年度股東常會
le extent

本年報網址/
www.enphants.com
公開資訊觀測網/ mops.twse.com.tw
刊印日期/ 中華民國一一0年五月十五日
Les enphants Co., Ltd.
$\blacksquare$
錄
| 頁次 |
|---|
| 開會程序 ……………………………………………………………………………………………… |
| 會議議程 …………………………………………………………………………………………… |
| 報告事項 ……………………………………………………………………………………………… |
| 承認事項 ……………………………………………………………………………………………… |
| 討論事項 ……………………………………………………………………………………………… |
| 臨時動議 ……………………………………………………………………………………………… |
| 件 附 |
| 一、公司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 |
| 二、董事選舉辦法新舊條文對照表 ……………………………………………………………………………………………… |
錄 附
|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35 | ||
|---|---|---|
| 二、公司章程……………………………………………………………………………………………… | ||
| 三、董事選舉辦法 …………………………………………………………………………42 | ||
| 四、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44 |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 一、宣佈開會 (報告出席股東會權數)
- 二、主席就位
- 三、主席致詞
- 四、報告事項
- 五、承認事項
- 六、討論事項
- 七、臨時動議
- 八、散會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股東常會議程
- 一、時間:民國110年6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
- 二、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60號B1教育訓練中心
- 三、宣佈開會
- 四、主席致詞
五、報告事項:
- (一) 民國 109年度營業報告。
- (二) 民國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三) 民國 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 (四) 子公司蘇州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餘額超限情事說明及改 善計畫執行報告。
六、承認事項:
- (一) 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 (二) 民國 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 七、討論事項:
- (一)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二) 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報告事項
第一案 民國 109年度營業報告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過去這幾年,我們仍持續專注在婦嬰幼童本業的優化,提升品牌經營與商品管理, 同時也致力於全通路的整合營運、會員的經營管理優化。
2020年度營業結果
全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 4.026 百萬元,較前一年度減少 20.3%;營業毛利率則為 44.2%,增加1.5個百分點;全年度營業費用的控管,由前一年度新台幣2,611百萬元降 低至新台幣 2.103 百萬元,減少 19.5%; 合併營業捐失新台幣 326 百萬元,虧損較前一年 度減少新台幣128百萬元,減少28.2%。
截至 2020年底,兩岸直營實體通路數為 548個,其中台灣 227個、中國 321個,整 體通路數較 2019 年底減少 26 個。年度營收依營業地區別占比分別為台灣 57.2%、中國 $42.8\%$
業外捐益部份,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淨額45百萬元,全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317百 萬元。資產報酬率為-5.42%、股東權益報酬率-13.33%,每股盈餘為-1.72元。
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2021年集團的營運核心放在品牌、商品、通路、供應鏈管理優化,具體的營運方針如下: ▶ 自有品牌價值提升
- ▶ 親子居家健康生活型熊商品發展
- ▶ 全通路虛實整合營運
- ▶ 供應鏈管理優化
- ▶ 會員數據運用及經營能力提升
- ▶ 中國加盟及批銷業務區域化深根
受到總體經營環境、法規環境及外部競爭環境之影響
2020年1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全球經濟受創,國際運輸停擺,打亂既有的供 應鏈布局,也影響民生消費力道。中國2020年經濟成長率2.3%,較前一年度減少3.8個 百分點,為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新低紀錄。第4季雖受惠於歐美疫情持續的替代效應、 後疫情時代的復甦需求,出口成長拉抬經濟成長動能回升,惟整體國內消費仍疲弱乏力, 就業問題、房地產金融風險,預估未來仍將持續累積。
中國 2020年新生兒出生設籍人數 1.003.5萬,較 2019年的 1.179萬人減少 14.89%, 出生人數連續第4年下降,顯示中國2015年推行之「全面二胎」政策效應減弱,並受到 育齡婦女數量減少、住房和教育成本過於高昂等影響,青年的生育意願普遍低迷;台灣 2020年出生人口數則是由2019年的17.8萬人減少至16.5萬人 (-7.0%)。兩岸嬰幼童市 場雖明顯受少子化趨勢影響,惟父母親因晚婚趨勢在經濟能力相對穩定成熟,更願意在 孩子身上投入花費,給孩子最好的選擇,預期市場仍存在一定的消費力道。
在外部競爭環境面,疫情打亂零售業既有商品供應鏈布局,「宅經濟」興起,實體通 路消費力道下滑,線上通路成為消費主力,多元型態的互動式媒體平台崛起,跨業與聯 名成為常態,使得產業競爭更加激烈。未來如何跳脫既有的營運框架,跟緊消費趨勢的 變化,抓住與消費者接觸的機會,是零售業者共同的課題。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過去一年雖受到疫情因素影響,我們仍著重在品牌力的持續提升,強化消費者對於「麗 嬰房 , 的價值認同, 並在商品供應鏈的資源進行重整, 配合後疫情時代的消費習慣改變, 進行電商通路的拓展、虛實通路的整合與重新定位、批銷通路的開拓及消費體驗的升級 等策略性任務,為本業打下良好基礎,提供顧客安全、健康、舒適與環保的商品,秉持 「陪孩子做自己」的品牌價值,我們也不設限未來發展的可能性,朝向「有孩子的地方 就有麗嬰房 | 的企業願景邁進,以打造孩童的生態鏈為目標,帶給顧客不同以往的價值 與體驗。
「孩子是我們一輩子的事業」,我們會持續跟緊趨勢的變化,朝著全新的未來前進, 邀請麗嬰房的員工、客戶、股東與我們一同看見改變的力量!

經 理 人:張育韶

會計主管:蔡明錡
第二案 民國 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一)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6條辦理。
(二) 本公司民國109年度為稅前淨損,故本年度不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alpha=0.01$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 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 具查核報告。上述決算表冊及虧損撥補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 不合, 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一 0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中 革 民 或 $\overline{\phantom{a}}$
第四案 子公司蘇州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餘額超限情事說明及改善 計畫執行報告。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6月23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795號函示辦理。
- (二)子公司蘇州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公司係因認列虧損,致其淨值降低,而導致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過限額,改善計書如下:
- (1.)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 109 年 5 月 7 日決議通過, 透過境外第三地子公司 LE Capital Enterprise Co.,Ltd.,以其自有資金間接增資蘇州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 公司 300萬美元,並於109年6月3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 第10900148070 號函核准, 截至110 年03 月31 日止, 現金增資案業已完成。
- (2.) 上海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會已於 110 年 2 月 25 日決議通過, 以自 有資金直接增資蘇州麗嬰房嬰童用品有限公司500萬美元,相關現金增資案 業已執行中。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董事會提)
- 說 明:本公司民國 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 核簽證完竣,並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謹提請 承認。
(請參閱第3~4頁及第10頁至第31頁)
決 議:
第二案
- 案 由:民國109年度虧損撥補案。(董事會提)
- 說 明:1.本公司民國109年期初待彌補虧損(400,424,035)元,其他綜合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18,378,238)元,本期淨損(319,546,944)元,期末待彌補虧損(738,349,217)元,擬待 以後年度盈餘彌補之。
2.因無盈餘可供分配,故本年度擬不發放股利。
| 日本山学院 | |
|---|---|
| 民國109年度精損機補表 | |
| 項 月 |
新台幣元 |
| 期初待彌補虧損 | (400, 424, 035) |
| 其他綜合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 (18, 378, 238) |
| 調整後待彌補虧損 | (418, 802, 273) |
| 本期淨損 | (319, 546, 944) |
| 期末待彌補虧損 | (738, 349, 217) |
| ゕ゙ゖゝゝヽ゠゠ - - - - - - - - - - - - - - - - - - |
附註:本公司擬不發放股利
$$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
$$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提請 議決。
- 說 明:配合公司董事會組織規劃,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如附件一。 (請參閱第32頁至第33頁)
-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提請 議決。
- 說 明:配合金管會於2019年4月25日發布金管證交字第1080311451號令修正,擬修訂本 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二。
(請參閱第34頁)
決 議:
臨時動議
會
散
Deloitte.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E. Tain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麗嬰房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 月 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麗 嬰 房 集 團 民 國 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 道 德 規 範 , 與 麗 嬰 房 集 團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 責 任 。 本 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麗嬰房集團民國 109 年度 合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查 核 最 為 重 要 之 事 項 。 該 等 事 項 已 於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 予 以 因 應,本 會 計 師 並 不 對 該 等 事 項 單 獨 表 示 意 見 。
茲 對 麗 舉 房 集 團 民 國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敘 明 如 下 :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 109年12月31日,麗嬰房集團存貨餘額為新台幣1,390,289仟 元,佔合併資產總額 29%,係屬重大,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附註五及 附註十二。
麗 嬰 房 集 團 針 對 存 貨 評 價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由 於 存 貨 之 淨 孌 現 價 值 之 評 估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重 大 判 斷 與 會 計 估 計 。 因 此 , 存 貨 評 價 為 民 國109年度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管理階 層編製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估計資料,抽核至近期銷售資料並評估淨 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9 及 108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麗嬰房集團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 意 圖 清 算 麗 嬰 房 集 團 或 停 止 營 業 ,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 無 實 際 可 行 之 其 他 方 案。
麗嬰房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 係 對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取 得 合 理 確 信 ,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 合 理 確 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 達 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壁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麗嬰房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麗嬰房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報表之相 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 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麗嬰房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 會 計 師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 包 括 所 規 劃 之 查 核 範 圍 及 時 間 , 以 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麗嬰房集團民國 109年度 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 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 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翁 信 計 師 會 公司 卓明 住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25513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代码 | ĩt | 產 | 金 | 颖 | $\overline{\mathcal{H}}$ | 全 | 96 氡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现金及约當现金(附註六) | \$ 283,189 |
6 | 412,115 s |
8 |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八) | 289 | 179 |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九、十及三七) | 56,298 | $\mathbf{1}$ | 55,405 | 1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十一及二五) | 26,181 | $\mathbf{1}$ | 21,266 | |||
| 1170 | 應收帳款一淨額(附註十一及二五) | 401,086 | 8 | 501,006 | 9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一淨額(附註十一) | 72,664 | $\mathbf{1}$ | 63,235 | $\mathbf{1}$ | ||
| 1220 | 本期所得税資産(附註二七) | 601 | $\ddot{\phantom{a}}$ | ||||
| 130X | 存货(附註十二) | 1,390,289 | 29 | 1,641,535 | 30 | ||
| 1410 | 预付款项 | 79,368 | $\overline{2}$ | 86,703 | $\overline{\mathbf{2}}$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924 | ÷ | 6,235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311,288 | 48 | 2,788,280 | 5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选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八) | 2,635 | 7,225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四) | 124,228 | 3 | 70,658 | $\mathbf{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五及三七) | 685,503 | 14 | 761,609 | 14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六及三七) | 654,770 | 13 | 725,469 | 13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七及三七) | 889,831 | 18 | 903,905 | 16 | ||
| 1780 | 無形資產(附註十八) | 43,582 | $\mathbf{1}$ | 29,134 | $\mathbf{1}$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七) | 64,452 | 1 | 144,427 | 3 | ||
| 1920 | 存出保证金 | 84,059 | $\overline{2}$ | 73,675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549,060 | 52 | 2,716,102 | 49 | ||
| \$4.860,348 | \$5.504.382 | ||||||
| 1XXX | 请 產 總 *t |
00 ک | $-100$ | ||||
| 代码 | 摧 及 債 я |
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七) | s. 831,857 |
17 | s 915,188 |
17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衝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七) | 37 | $\sim$ | 36 | |||
| 2130 | 合约负债一流動(附註二五) | 75,471 | $\overline{\mathbf{2}}$ | 74,335 | $\mathbf{1}$ | ||
| 2150 | 應付票據(附註二一) | 528 | ä, | 153 | ×, | ||
| 2170 | 應付帳款(附註二一) | 459,904 | 9 | 453,281 | 8 | ||
| 2180 | 應付關係人款項 (附註三六) | 8,952 | 9,788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二) | 323,384 | 7 | 360,721 | 7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二七) | 284 | 423 | ||||
| 2280 | 租赁负债一流動(附註十六) | 184,966 | 4 | 200,742 | 4 | ||
| 2315 | 预收款项 | 549 | ×. | 461 | |||
| 2322 | 一年内到期長期借款(附註二十及三七) | 11,074 | 40,000 | $\mathbf{1}$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二) | 42,863 | $\mathbf{1}$ | 28,669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939,869 | 40 | 2,083,797 | 38 | ||
|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二十及三七) |
1,849 | ||||||
| 2540 | 遥延所得税负债(附註二七) | 9 | 37,817 | $\mathbf{1}$ | |||
| 2570 2580 |
租赁负债一非流動(附註十六) | 562,324 | 11 | 613,819 | 11 | ||
| 2640 | 净確定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二三) | 128,157 | 3 | 141,376 | $\overline{2}$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44,081 | $\mathbf{1}$ | 49,009 | $\mathbf{1}$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二) | 1,46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计 | 736,420 | 15 | 843,484 | 15 | ||
| 2XXX | 负债合计 | 2,676,289 | 55 | 2,927,281 | 53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 1,846,778 | 1,963,248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
905,938 | 38 19 |
871,382 | 36 16 |
||
| 3200 | 待彌補虧損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97,866 | 4 | 197,866 | 3 | ||
| 3320 | 特别盈餘公積 | 109,317 | $\overline{2}$ | 109,317 | $\overline{2}$ | ||
| 3350 | 待骗捕虧损 | 738,351) | 15) | 400,426) | $\mathbb{Z}$ | ||
| 3300 | 待骗捕虧损合计 | 431,168) | 9) | 93,243) | 2)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79,830) | 4) | 181,286) | $\overline{3}$ | ||
| 3500 | 庫藏股票 | ÷ | $\overline{z}$ | $50.147$ ) | $\mathbf{\perp}$ | ||
| 31XX |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2,141,718 | 44 | 2,509,954 | 46 | ||
| 36XX | 非控制模益 | 42,341 | $\mathbf{-1}$ | 67,147 | $\equiv$ $\frac{1}{2}$ | ||
| 3XXX | 權益合計 | 2,184,059 | $-45$ | 2,577,101 | $-47$ | ||
| 负债及權益趋计 | \$4,860,348 | $-100$ | S 5,504,382 | $-100$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WA11 |
首体 董事長:林柏蒼
$\mathbb{Z} \mathbb{Z}^2$ . The contract $\mathbb{Z}$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虧損為新台幣元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額 金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二五及三六) | \$4,025,561 | 100 | \$5,049,75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六 | ||||
| 及三六) | 2,247,990 | 56 | 2,892,893 | 57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777,571 | 44 | 2,156,857 | 43 |
| 營業費用 (附註二六)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657,533 | 41 | 2,061,388 | 41 |
| 6200 | 管理費用 | 444,113 | 11 | 519,460 | 10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697 | 30,166 | $\mathbf{1}$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103,343 | 52 | 2,611,014 | 52 |
| 6900 | 營業損失 | 325,772) | $\left( \underline{8} \right)$ | 454,157) | $\frac{9}{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 |||||
| 六及三六) | |||||
| 7100 | 利息收入 | 1,196 | 2,280 | ||
| 7010 | 其他收入 | 99,920 | $\overline{2}$ | 88,906 | $\overline{2}$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606) | 8,268 | ||
| 7050 | 財務成本 | 45,714) | 1) € |
52,176) € |
1)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 |
3,714) | 6,216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45,082 | $\mathbf{1}$ | 53,494 | $\mathbf{1}$ |
| 7900 | 税前淨損 | 280,690) ( |
7) € |
400,663) $\left($ |
8)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附註二七) | 36,548 | $\mathbf{1}$ | 9,898 | |
| 8200 | 本年度淨損 | 317,238) | $\frac{8}{2}$ | 410,561) | $\underline{8}$ )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三、 | |||||||
| 二四及二七)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 ||||||
| 衡量數 | $($ \$ | 7,518) | \$ | 6,399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1,425) | 952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關聯企業之其他 | |||||||
| 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一不重分類至損 | |||||||
| 益之項目 | 449) | 254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 ||||||
| 相關之所得稅 | 69 | 1,280)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合 |
||||||
| 計 | 9,323) | 6,325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 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18,426 | 47,867) | 1)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關聯企業之其他 | |||||||
| 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一可能重分類至 | |||||||
| 損益之項目 | ( | 3,354) | 67)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 | ||||||
| 目相關之所得稅 | $($ 8,468) | 10,976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 | ||||||
| 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合計 | 6,604 | $\ddot{\phantom{0}}$ | 36,958) | (1)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 ||||||
| 益 | 2,719) | $\left( \frac{30,633}{2} \right)$ | (1)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underline{\$} 319,957)$ | $\left(\underline{8}\right)$ $\left(\underline{5}\right. \underline{441,194}$ | $(\underline{\underline{\phantom{0}}\,2})$ |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8600 | 淨 (損) 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 319,547) | 8) | \$ | 358,711) | 7)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309 | 51,850) | $\ket{1}$ | ||||
| $\mathbf{\mathfrak{L}}$ | 317,238) | $\underline{8}$ | $\mathbf{\mathcal{L}}$ | $410,561$ ) | _8) | |||
| 870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 323,798) | 8) | $($ \$ | 397,883) | 8)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3,841 | 43,311) | |||||
| \$319,957 | 8) | \$ | 441,194) | 2) | ||||
| 每股虧損 (附註二八) | ||||||||
| 9750 | 基 本 |
\$ | 1.72) | 1.8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樂 | 袋 眼 |
∢ | দ্ধ | ₩ | 써 | 뽁 Ŋ |
٣J | |||||
|---|---|---|---|---|---|---|---|---|---|---|---|---|
| 骨通股股本 | ₩ ∜ ₭ 收 |
ş 待领捕虧 |
ł ឌ ! (附註 |
∽ ţ ١١ 对 k q |
因外替运械模 财務报表换算 其他權益项目 |
损益按公允偿值 透過其他綜合 街壁之金融資產 (附註二四及三一 |
峠 혖 懶 뺁 |
并前 艺 编 瑚 (至符川县、川 非控制推 |
||||
| 代码 $\overline{A}$ |
108年1月1日徐颖 | (附註二四) \$1,983,248 |
(附註二四) \$ 870,783 |
法定盈餘公積 \$197,866 |
特别盈餘公積 109,317 V9 |
旱 45,711) 投 莱 冥 G 华 |
兑换差额 136,924) G, $\overline{\mathbf{v}}$ |
现报益 1,194) 未實 ی |
16,673 附註二四 G |
\$ \$2,960,712 翌 |
\$10,458 $\mathbf{I}$ чļ $*$ |
ŧ \$3,071,170 ∢ × ₩ |
| ដ | 108年度净损 | t, | ı | 358,711) | 358,711) | 51,850) | 410,561) | |||||
| D3 | 108年度其他综合損益 | 3,996 | 44,120 | 952 | 39,172) | 8,539 | 30,633 | |||||
| BS. | 108年度综合损益地额 | 354,715 | 44,120) | 952 | 397,883) | 43,311) | 441,194) | |||||
| $\mathbf{H}$ | 压藏股買回 | 52,875) | 52,875 | 52,875) | ||||||||
| $\mathfrak{a}$ | 庫藏股拉銷 | 20,000) | 599 | 19,401 | ||||||||
| ឆ | 108年12月31日徐颖 | 1,963,248 | 871,382 | 197,866 | 109,317 | 400,426) | 181,044) | 242) | 50,147) | 2,509,954 | 67,147 | 2,577,101 |
| Z | 109年度净(报)利 | ı | 319,547) | 319,547) | 2,309 | 317,238) | ||||||
| සි | 109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7,717) | 6,889 | 3,422) | 4,251 | 1,532 | 2,719) | ||||
| B5 | 109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 ч | 327,264 | 6,889 | 3,423) | 323,798) | 3,841 | $-319,957$ | ||||
| $\Xi$ | 庫藏股買回 | ч | 31,767 | 31,767 | 31,767) | |||||||
| $\mathfrak{D}$ | 庫藏股註銷 | 116,470) | 34,556 | Ч | 81,914 | |||||||
| ΧŚ | 我失好子公司控制影響数 | ч | 41,318) | 41,318) | ||||||||
| ZM | 对子公司所有模模益變動 | 11,718) | 953) | 12,671 | 12,671 | |||||||
| õ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街量之權益工具 |
1.057 | 1,052 | |||||||||
| $\overline{\mathcal{N}}$ | 109年12月31日徐额 | \$1,846.778 | \$ 905.938 | \$ 197.86 | S 109.317 | $(5 - 738.351)$ | $(5 - 175.108)$ | $(5 - 4.722)$ | \$2,141,718 | 42.341 | \$2,184.059 |
單位:斯台幣仟元
$\begin{array}{l} \hbox{R}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xrightarrow{\mathbf{G}} \frac{\mathbf{G}}{\mathbf{G}}$
副牌
合計主管: 蔡明绪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擬告之一部分。

$-18-$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税前淨損 | $($ \$ | 280,690) | $($ \$ | 400,663)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330,199 | 355,464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12,299 | 12,917 |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697 | 30,166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 |||||
|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 | 1 | ( | 64)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45,714 | 52,176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196) | 2,280)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28)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 |||||
| 益之份額 | 3,714 | ( | 6,216)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 |||||
| 備損失 | 5,487 | 8,732 | ||||
| A22700 |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 13,391 | ||||
| A22800 |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 10 | 21 | |||
| A23700 | 減損損失 | 27,332 | ||||
| A29900 | 租賃修改利益 | 337) | ( | 1,152)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4,915) | 15,160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82,287 | 184,731 | |||
| A31160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33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2,049 | 48,768) | |||
| A31200 | 貨 存 |
200,379 | 298,008 | |||
| A31230 | 預付款項 | 5,216 | 47,900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1,101 | 11,913 | |||
| A32125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1,136 | 39,035)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526 | 7 | 549)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7,288 | 216,071) | |||
| A32160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5,651) | 6,162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32,497) | 5,723) | |||
| A32210 | 預收款項 | 88 | 10,694)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15,128 | 49,539)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0,737) | 28,45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418,991 |
\$ 214,179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196 | 2,280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46,802) | 52,500) |
| A33400 | 收取之所得稅 | 725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2,135 ) | 39,191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71,975 | 124,768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29,394) |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9,769 |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8,779) | 55,716) |
| B00050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0,741 | 55,544 |
| B02300 | 喪失控制力之子公司 | 17,256)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9,763) | 126,267)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93 | 628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2,189)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4,306 |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27,041) | 17,580) |
| B05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39) | 4,171)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625 | 6,431 |
| B09900 | 受限制資產增加 | 5)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58,833) | 126,830) |
| 筹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321,015 |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76,846) |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59,938 | |
| C00600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100,000)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14,987 | 10,000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42,345) | 200,000)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5,578) | 1,015) |
| C03700 | 應付關係人款項增加 | 9,421 | |
| C03800 | 應付關係人款項減少 | 4,710) | |
| C04020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98,574) | 212,624) |
| C043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524 | |
| C04900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31,767) | 52,875)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35,412) | 175,037)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 年度 | |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6,656) 8 |
SS. 8,329) |
| EEEE |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28,926) | 185,428)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2,115 | 597,543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83,189 | \$412,11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Deloitte.

11073 台北市信募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E Taio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9年及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 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9年及 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 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 予 以 因 應 , 本 會 計 師 並 不 對 該 等 事 項 單 獨 表 示意見。
茲對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 109年 12月 31日,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餘額為新台幣 609,054 仟元,估資產總額17%,係屬重大,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附註 五及附註十一。
麗 嬰 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針 對 存 貨 評 價 係 以 成 本 與 浄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由 於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之 估 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重 大 判 斷 與 會 計 估 計 。 因 此 , 存 貨 評價為民國109年度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管理階 層編製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估計資料,抽核至近期銷售資料並評估淨 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麗嬰房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麗 嬰 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 無 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麗 嬰 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治 理 單 位 ( 含 審 計 委 員 會 ) 負 有 監 督 財 務 報 導 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 查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 係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取 得 合 理 確 信 ,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 合 理 確 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個 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 達 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 會 計 師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杳 核 時 ,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並 保 持 專 業 上 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况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 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 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 據 , 以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負 責 查 核 案 件 之 指 導 、 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 會 計 師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 包 括 所 規 劃 之 查 核 範 圍 及 時 間 , 以 及 重大 查 核 發 現 ( 包 括 於 查 核 過 程 中 所 辨 認 之 內 部 控 制 顯 著 缺 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中 有 關 獨 立 性 之 聲 明 , 並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所 有 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第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 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 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25513 號
| . | Œ | - | -- |
$\overline{\phantom{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代码 | 資 | 產 | 金 | 頱 96 |
会 | 96 穎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六) | ||||||
| s | 102,251 | 3 | \$ 137,196 |
3 |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七) | 289 | 179 | ||||
| 1136 | 按推銷後成本衛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八、九及三五) | 40,262 | 1 | 38,260 | $\mathbf{1}$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十及二三) | 872 | 730 | $\frac{1}{2}$ | |||
| 1170 | 應收帳款 (附註十及二三) | 172,150 | 5 | 202,929 | 5 | ||
| 1180 | 應收關係人款項 (附註二三及三四) | 89,480 | $\overline{\mathbf{2}}$ | 74,543 | $\overline{\mathbf{2}}$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一淨額(附註十) | 224 | $\overline{a}$ | 467 | |||
| 1220 | 本期所得税资産(附註二五) | $\ddot{\phantom{1}}$ | 19 | ||||
| 130X | 存货(附註十一) | $\bullet$ | |||||
| 1410 | 609,054 | 17 | 740,031 | 18 | |||
| 预付款项 | 19,269 | $\mathbf{1}$ | 20,290 | $\tilde{\phantom{a}}$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43 | $\overline{z}$ | 86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033,894 | 29 | 1,214,730 | $\overline{29}$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七) | 2,635 | $\overline{\phantom{a}}$ | 3,356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附註十二及二二) | 1,523,956 | 42 | 1,761,670 | 42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及三五) | 319,586 | 9 | 343,627 | 8 | ||
| 1755 | 使用摧资產(附註十四) | 449,434 | 12 | 534,849 | 13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五及三五) | 202,742 | 6 | 219,444 | 5 | ||
| 1780 | 無形資產(附註十六) | 20,513 | $\mathbf{1}$ | 13,258 | $\blacksquare$ | ||
| 1840 | 遥延所得税资産(附註二五) | $\overline{\phantom{a}}$ | 58,525 | $\overline{\mathbf{2}}$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42,858 | $\mathbf{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561,724 | $-71$ | 44,429 | $\mathbf{1}$ | ||
| 2,979,158 | 71 | ||||||
| 1XXX | 薋 產 栧 tt |
\$ 3,595,618 | $-100$ | $$ -4.193.888$ | |||
| 100 | |||||||
| 代码 | 債 及 摧 A |
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附註十七及三五) | s | 300,000 | 8 | s | ||
| 2130 | 合约负债一流動(附註二三) | 360,000 | 9 | ||||
| 46,892 | $\mathbf{1}$ | 49,064 | $\mathbf{1}$ | ||||
| 2150 | 應付票據 (附註十九) | 528 | |||||
| 2170 | 應付帳款 (附註十九) | 176,286 | 5 | 157,699 | $\boldsymbol{4}$ | ||
| 2180 | 應付關係人款項 (附註三四) | 1,439 | 594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附註二十) | 131,236 | 4 | 139,988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附註二五) | 423 | $\overline{a}$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十四) | 139,966 | 4 | 146,828 | 3 | ||
| 2315 | 预收款项(附註二十及三四) | 571 | $\overline{\phantom{a}}$ | 483 | $\overline{a}$ | ||
| 2322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五) | $\overline{a}$ | 40,000 | $\mathbf{1}$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 1,736 | 2,572 | $\overline{a}$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98,654 | 22 | 897,651 | 2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遥延所得税负债(附註二五) | 37,817 | 1 | ||||
| 2580 | 租赁负债一非流動(附註十四) | 532,270 | 15 | 613,819 | 15 | ||
| 2640 | 净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二一) | 120,233 | 3 | 132,007 | 3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十及三四) | 2,743 | $\overline{a}$ | 2,640 | $\overline{a}$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655,246 | 18 | 786,283 | 19 | ||
| 2XXX | 负债合计 | 1,453,900 | $-40$ | 1,683,934 | $\frac{40}{5}$ | ||
| 益 權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846,778 | 52 | 1,963,248 | 47 | ||
| 3200 | 資本公積 | 905,938 | 25 | 871,382 | $\frac{21}{2}$ | ||
| 待烟補虧損 | |||||||
| 3310 | 法定盈馀公積 | 197,866 | 6 | 197,866 | 5 | ||
| 3320 | 特别盈餘公積 | 109,317 | 3 | 109,317 | 3 | ||
| 3350 | 待彌補虧損 | 738,351 | 21) | 400,426) | |||
| 3300 | 待酒補虧損合計 | 431,168) | 12) | 93,243) | 10) | ||
| 3400 | 其他摧益 | 179,830) | 그) | ||||
| 3500 | 庫藏股票 | $\overline{\phantom{0}}$ 5) | 181,286) | (1 | |||
| 權益總計 | Ŀ. | $50,147$ ) | -1) | ||||
| 3XXX | 2,141,718 | 60 | 2,509,954 | 60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 3,595,618 | $\frac{100}{2}$ | \$4,193,888 | $-100$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虧損為新台幣元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附註二三及三四) | \$ 2,214,173 |
100 | \$ 2,481,564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一、 二四及三四) |
1,258,467 | 57 | 1,405,690 | 57 |
| 5900 | 營業毛利 | 955,706 | 43 | 1,075,874 | 43 |
| 5920 | 已實現銷貨利益 | 923 | 696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956,629 | 43 | 1,076,570 | 43 |
|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二四及 三四) |
|||||
| 6100 | 推銷費用 | 838,704 | 38 | 965,559 | 39 |
| 6200 | 管理費用 | 176,936 | 8 | 190,434 | $\overline{z}$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015,640 | 46 | 1,155,993 | 46 |
| 6900 | 營業損失 | 59,011)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 \right)$ | 79,423) | $\overline{3})$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四 及三四) |
|||||
| 7100 | 利息收入 | 223 | 279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5,674 | $\mathbf 1$ | 18,833 | $\mathbf{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139) | 2,824) | ||
| 7050 | 財務成本 | 19,001) | 1) ( |
19,790) | 1)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37,341) | 11) €. |
326,606) | $\boxed{13}$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246,584)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11 \right)$ | 330,108) | $\left( 13 \right)$ | |
| 7900 | 税前淨損 | 305,595) | 14) | 409,531) | 16)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二 $E$ ) |
$13,952$ (1) | 50,820 | $\overline{2}$ | |
| 8200 | 本年度淨損 | 319,547) (15) | $\left( \frac{358,711}{2} \right)$ | $\left( \underline{\ \ 14} \right)$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一、二 | |||||||
| 二及二五)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 ||||||
| 量數 | $($ \$ | 7,172) | \$ | 3,768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 |||||||
| 益工具投資未實現 | |||||||
| 評價損益 | 611) | 952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 | ||||||
| 公司及關聯企業之 | |||||||
|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 |||||||
| 額一不重分類至損 | |||||||
| 益之項目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 |
3,357) | 982 | |||||
| 8349 | 關之所得稅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 | 754) | |||||
| 之項目合計 | 11,140) | 4,948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 | ||||||
| 公司及關聯企業之 | |||||||
|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 |||||||
| 額一可能重分類至 | |||||||
| 損益之項目 | 15,357 | $\mathbf{1}$ | 55,096) | 2)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 | ||||||
| 相關之所得稅 | 8,468) | $\left( \underline{\qquad 1} \right)$ | 10,976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 | ||||||
| 至損益之項目 | |||||||
| 合計 | 6,889 | 44,120) | $\mathbf{2}$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251) | ________ | $\left(\frac{39,172}{2}\right)$ | $\left( \underline{\qquad 2} \right)$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frac{$}{8} \quad \frac{323,798}{6})$ | $(\underline{-15})$ | $(\frac{$}{20} \frac{397,883}{6})$ | $\left( \underline{\underline{16}} \right)$ | ||
| 每股虧損 (附註二六) | |||||||
| 9750 | 基 本 |
$(\underline{\underline{\$}}$ | 1.72 ) | $\frac{1}{2}$ | 1.8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œ 31 气 $\mathbf{a}$ |
|
|---|---|
| ٢ į |
'n |
| 槭 | 啖 |
| 109 年 | |
| 民國 | |
| œ ≢ Ŗ \$ 쐑 iH Ħ ₩ Q ★ ≭∣⊞ |
远通其他综合损益 $\frac{1}{1}$ ١ļ (附註 |
|||||||||
|---|---|---|---|---|---|---|---|---|---|---|
| 普通股股本 | # (相性二二 $\approx$ $\ast$ 怀 |
₩ ₩ 補虧 经会 ø Ķ ₩ 长 ‡ |
* $\mathbf{A}$ なな Ħ n, æ ᆽ ≑ |
崇 $\overline{\phantom{0}}$ ł, Ø 滿 ١ļ 溟 啖 \$ $\mathcal{L}$ |
镖 $\sharp$ \$ 쌪 赫根表 \$ $\approx$ N æ |
全融资產未實現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帐 咝 ₩ 빡 |
|||
| $\frac{4}{2}$ | 108年1月1日徐颖 | $\frac{1}{2}$ = $\frac{1}{2}$ \$1,983,248 |
\$ 870,783 | 197,866 ø, |
109,317 SP |
45,711) G |
136,924) G |
1,194) ٩ |
16,673) 计 附 担 G |
# 2,960,712 40 պ မာ 奨 |
| đ | 108年度净损 | 358,711) | 358,711) | |||||||
| සි | 108年度其他综合捐益 | 3,996 | 44,120 | 952 | 39,172 | |||||
| BS. | 108年度综合损益趋额 | 354,715) | 44,120) | 952 | 397,883 | |||||
| $\mathbb{Z}$ | 庫藏股買回 | 52,875 | 52,875 | |||||||
| $\mathbf{c}$ | 庫藏股註銷 | $-20.000$ | 599 | 19,401 | ||||||
| ដ | 108年12月31日徐额 | 1,963,248 | 871,382 | 197,866 | 109,317 | 400,426) | 181,044) | 242) | 50,147) | 2,509,954 |
| Σ | 109年度净损 | , | 319,547) | ı | 319,547) | |||||
| B | 109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7717) | 6,889 | 3,423 | 4,251 | |||||
| B5 | 109年度综合损益熄额 | 327,264 | 6,889 | 3,423) | 323,798 | |||||
| E | 庫藏股買回 | 31,767 | 31.767 | |||||||
| $\mathbf{C}$ | 庫藏股註銷 | 116,470) | 34,556 | 81,914 | ||||||
| ZX | 对子公司所有摧摧益變動 | 11,718 | 953) | 12,671 | ||||||
| õ | 處分这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街量之 根益工具 |
1,057 | ٠ | 1,057) | ||||||
| $\overline{z}$ | 109年12月31日徐额 | \$1,846,778 | 2 905.938 | $-127.866$ | 109.317 | $(\frac{2}{2} - 738,351)$ | (25.108) | 4.722) إم |
2.141.718 |


後附之附註條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税前淨損 | $($ \$ | 305,595) | $($ \$ | 409,531)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203,465 | 229,585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8,110 | 7,380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9,001 | 19,790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223) | $\left($ | 279)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 | |||||
| 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37,341 | 326,606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以及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 3,146 | 3,819 | ||||
| A23700 | 減損損失 | 6,027 | ||||
| A24000 | 已實現銷貨利益 | 923) | ⟨ | 696) | ||
| A29900 | 租賃修改利益 | 337) | $\overline{(}$ | 240)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142) | ( | 549)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30,779 | 26,527 | |||
| A31160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14,937) | 4,977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243 | 888 | |||
| A31200 | 存 貨 |
130,977 | 65,393 | |||
| A31230 A31240 |
預付款項 | 1,021 | $\left($ | 3,347) | ||
| A32125 | 其他流動資產 合約負債一流動 |
43 | 270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 | 2,172) | ( | 908)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528 | 418) | |||
| A32160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18,587 | 113,300)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845 6,779) |
$6,399$ ) 37,647) |
|||
| A32210 | 預收款項 | ( | 88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836) | 326) 923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8,946) | 28,054)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09,311 | 84,464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223 | 279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19,144) | € | 19,801) |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A33400 | 收取之所得稅 | \$ 19 |
\$ 3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2,135) | 1,813)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88,274 | 63,132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002) | 5)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383) | 36,298)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217 | 286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571 | 12,148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15,365) | 3,469)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625 | 6,431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1,337) | 20,907)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280,000 |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60,000$ ) |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10,000 |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40,000) | 200,000) (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03 | 49 |
| C04020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60,218) | 180,480) |
| C04900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31,767) | 52,875)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91,882) | 143,306) |
| EEEE |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34,945) | 101,081)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7,196 | 238,277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02,251 |
\$ 137,19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overline{\phantom{a}}$
【附件一】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建議修正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十二條 |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開會時,由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開會時,由 公司往後不設置 | ||
| 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 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 副董事長,故移 | |||
| 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副董事 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 除選任副董事長 | |||
| 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 以及其餘相關字 | |||
| 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詞。 | |||
| 時一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 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 | |||
| 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 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 | |||
| 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董事會 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董事會 | |||
| 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 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 | |||
| 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 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 | |||
| 任之。 | 人有雨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 人有兩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 任之。 |
||
| 第十六條 |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 公司往後不設置 | ||
| 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副董事長,故移 | |||
| 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 - 大 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 一人 除選任副董事長 | |||
| 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 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 以及其餘相關字 | |||
| 公司。 | 公司。 | 詞。 | |
| 第十七條 |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公司往後不設置 | ||
| 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 若副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 若副副董事長, 故移 | |||
| 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除選任副董事長 | |||
| 職權時、則 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 職權時,則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 以及其餘相關字 | |||
| 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時董事 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時董事 詞。 | |||
| 互推一人為代理人。 | 互推一人為代理人。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四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四 新增修正版次。 |
||
| 第二十八條 | 月十三日: | 月十三日: | |
|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 | |||
| 月廿九日。 | 月廿九日。 | ||
|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四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四 | |||
| 月一日。 | 月一日。 | ||
|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五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五 | |||
| 月十五日。 | 月十五日。 | ||
|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四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四 | |||
| 月十五日。 | 月十五日。 | ||
|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十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十 | |||
| 月八日。 | 月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 |
||
| 月八日。 | 月八日。 | ||
|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十月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十月 | |||
| 二十日。 | 二十日。 | ||
|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一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一 | |||
| 月廿八日。 | 月廿八日。 | ||
|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 | |||
| 月一日。 | 月一日。 | ||
|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 | |||
| 月二日。 | 月二日。 |
| 條次 | 建議修正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 | |||
| 五月二日。 | 五月二日。 | ||
|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 | |||
| 一月六日。 | 一月六日。 | ||
|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 | |||
| 五月廿二日。 | 五月廿二日。 | ||
|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 | |||
| 四月二十日。 | 四月二十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 |
||
| 四月廿六日 | 四月廿六日。 | ||
|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 | |||
| 四月廿五日。 | 四月廿五日。 | ||
|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 | |||
| 四月三十日。 | 四月三十日。 | ||
|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 | |||
| 五月二十六日。 | 五月二十六日。 | ||
|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 | |||
| 月二十二日。 | 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 |
||
| 五月二十八日。 | 五月二十八日。 | ||
|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 | |||
| 年六月十二日。 | 年六月十二日。 | ||
|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 | |||
| 年六月十日》 | 年六月十日™ | ||
|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 | |||
| 年六月九日。 | 年六月九日。 | ||
| 年六月十五日。 |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 年六月十五日。 |
||
|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 | |||
| 年六月十三日 2011年11月 | 年六月十三日。 | ||
|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 | |||
| 年六月十七日。 | 年六月十七日10 | ||
|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 | |||
| 年六月二十四日 | 年六月二十四日。 | ||
|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 | |||
| 年六月二十二日。 | 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 |
||
| 年六月十八日。 | 年六月十八日。 | ||
|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 | |||
| 六月二十二日。 | 六月二十二日。 | ||
|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 | |||
| 年六月二十二日。 | 年六月二十二日。 | ||
|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八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八 | |||
| 年六月二十七日 | 年六月二十七日。 | ||
|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 | |||
| 年六月十七日。 |
【附件二】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新舊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建議修正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七條 | 刪除 |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配合金管會於2019年4月25日 | |
| 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發布金管證交字第108311451 | |||
| 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 號令,上市(櫃)公司董事及 | |||
| 號;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 監察人選舉自2021 年起應採候 | |||
| 者,選舉人應在選舉票「被選 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 | |||
| 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 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股東於 | |||
| 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 股東會召開前即可從候選人名 | |||
| 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 單知悉各候選人之姓名、學經 | |||
| 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 歷等資訊, 以股東戶號或身分 | |||
| 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 證字號為辨明候選人身分之方 | |||
| 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 式, 即無必要, 爰刪除本條, | |||
| 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 後續條號並配合修正。 加填代表人姓名。 |
|||
| 第七八條 | 第七條 | 第八條 | 配合第七條刪除,調整條號。 |
| 略。 | 略。 | ||
| 第八光條 | 第八條(原第九條) | 第九條 | 一、股東得依公司法第173 條 |
|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 | 規定,於特定情形下(如董 | ||
| 效: | 效: | 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 ) | |
| 一、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 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 | 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 | ||
| 票者。 | 者。 | 行召集,故配合調整本條 | |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 | 第一 項 | ||
| 者。 | 者。 | 二、配合金管會於2019年4月 | |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 | 25日發布金管證交字第 | ||
| 改者。 | 改者。 | 1080311451 號令,上市 | |
| 四、所填被選舉人 為股東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為股東者, | (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 ||
| 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 | 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 | 選舉自2021年起應採候選 | |
| 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 | 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 | 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 | |
| 人為非股東身分者,其姓 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與 |
人為非股東身分者,其姓 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 |
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故僅須確認候選人身分即 |
|
| 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 | 核對不符者。 | 可, 爰配合修正第四、五、 | |
| 符者。 | 五、所填被選舉人之戶名 (姓 | 六項。 | |
| 五、所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 | 名)、股東戶號(身分證 | ||
| 名)、股東戶號(身分證 | 明文件編號)及分配權數 | ||
| 明文件編號) 及分配權數 | 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
| 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
| 六、未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 六、未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 | |||
| 名)或股東戶號(身分證 | 名)或股東戶號(身分證 | ||
| 明文件編號)者。 | 明文件編號)者。 | ||
| 第九條至第十二條 | 第十條至第十三條 | 配合第七條刪除,調整 | |
| 略。 | 略。 | 條號。 | |
【附錄一】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議事規則
(108年6月27日股東會通過)
- 第一 條:本公司股東會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行之。
- 第 二 條: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繳交簽到卡並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憑 以計算股數。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礎。
- 第 三 條: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 點。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今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 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 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 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 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 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 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 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 第 四 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含至 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董事長請假或因 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 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第 五 條: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且已屆開會時間時,主席應即宣佈開會, 如已逾開會時間,仍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者,主席得宣佈延 後開會,但其延後次數以兩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兩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 做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第 六 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兩項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 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 則, 官佈散會者, 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 繼續開 會。
第 七 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 證編號)及 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 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 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 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 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 八 條:出席股東發言,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但經主席許可者,得延長三分鐘。
- 第九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不得超過兩次。
- 第 十 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十一條:發言逾時或超出議案範圍以外,主席得停止其發言。
- 第十二條:討論議案時,主席得於適當期間宣佈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佈中止討論。
- 第十三條:議案之表決,除法令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 過之。
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 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 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 通過時,其他議案即為否決,毋庸再行表決。
- 第十四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股東身分。
-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 第十五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
- 第十六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 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第十八條:本公司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得列席股東會。
-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錄二】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les enphants Co., Ltd. .
-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 C306010 成衣業。 2.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3.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4. CN01010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5. CK01010 製鞋業。 6. 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7. 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8.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9. CH01040 玩具製造業 10.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1.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12.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13.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1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5.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6. 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17.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18.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9.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20.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21.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22.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23. 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24.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25.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26.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27.1103060 管理顧問業
-
- 1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 第二條之一:為達成多角化經營之目標,本公司轉投資其他公司之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 有關轉投資比例之限制。
-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得為對外保證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決議得在其他地區設立分公司。
- 第 四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股 第二章 份
第 五 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叁拾億元,分為叁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 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新台幣伍仟萬元,計伍佰萬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 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員工。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依法收買之庫藏股,轉讓之對象得包含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員工。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得包含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 昌工。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得包含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控
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 第 六 條:本公司股票概用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發 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七 條:本公司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本公司股務單位存查。領取股息、紅利及其他書面行使 股權均以該印鑑卡所留印鑑為憑。辦理股票轉讓、過戶、遺失、損毀、印鑑掛失、 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務 處理準則」辦理。
- 第 八 條:股票之更名過戶,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 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 九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由 第 董事會依法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十 條:股東因故不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蓋章,委託代理出席。 第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十一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及本公司章程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 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一條之一: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 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 第 十二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開會時,由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 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 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兩人以 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第 十三 條:本公司股東除有公司法一百七十九條及一百九十七條之一規定之股份無表決權之情 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 十四 條:股東會應備置議事錄,記載開會日期、地點、主席姓名、出席股東人數、股數、表 決權數、決議事項及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由主席簽名蓋章,於公 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表出席之委任書,其保存期限至 少為一年。
第 四 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 十五 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其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 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三人,且 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受理及公告方式等相關事宜,悉依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 計算當選名額。選任後得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本公司董事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 自之賠償責任投保董事責任險。
本公司股東會選任董事時,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 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
- 第十五條之一: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原公司法、證券 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由審計委員會或其成員負責執行。其中一人 擔任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之職責、組織規章、 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十六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 事長,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 第十七 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若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 不能行使職權時,則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時,董事互推一 人為代理人。
- 第十八 條:董事會開會時,由董事長或其代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其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 出具委託書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 第十八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述召集通知,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第 十九 條: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
- 營業計劃之決定及業務之執行監督。
-
- 重要章則及重要契約之審定
-
- 預決算之審議。
-
- 資本增減之擬議。
-
- 盈餘分派及虧損彌補之擬議。
-
- 對外投資合作之議定。
-
- 重要財產購置及處分之決定。
-
- 經理人之任免及其薪俸之議定。
-
- 股東會之召集。
-
- 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賦與職權之行使。
- 第 二十 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 董事會議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於不超過本公司核薪辦法所訂 最高薪階之標準,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議定之。如公司有盈餘時,另依第二十六 條之規定分配酬勞。
- 第二十一條:本條刪除。
- 第二十二條:本條刪除。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視業務需要,得由董事會聘請會計師及律師為顧問或委任其他經理人,其報 酬由董事會決定之,委任、解任或其他相關事宜則依公司法第二十三、第二十九條 條至第三十四條辦理。
第六章 會 計
-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規定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
- 第二十五條:每會計年度終了公司應編造下列表冊送交審計委員會,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 並提董事會決議後, 提交股東常會, 請求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捐撥補之議案。
-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 益),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七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 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 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由董事會決議,並提股東會報告。
- 公司經前項董事會特別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 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 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終結算若有盈餘時分派順序如下;
-
- 依法繳納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
- 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 依法今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餘由董事會擬定股息及紅利分配議案,提出股東會決議之。惟股息及紅利僅 以現金形式發放者,得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提出股東會報告。
- 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股息之發放比例以現金及股票平衡政策為原則,惟當年度無盈餘可供發 放時,得以公積配發股票,然得視未來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資金需求,酌予 調整股利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以不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 百分之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十三日:
- 第 一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廿九日。
- 第 二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四月一日。
- 第 三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五月十五日。
- 第 四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十五日
- 第 五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十月八日。
- 第六 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八日。
-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十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一月廿八日。 第九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一日。 第十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二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二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一月六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廿二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廿六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廿五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錄三】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108 年 6 月 27 日股東會通過
- 第 一 條:本公司之董事之選舉,除法今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 第 二 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每一股份有與應 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 第 三 條: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 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熊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 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 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 力如下: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
- 六、國際市場觀。
- 七、領導能力。
- 八、決策能力。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應依據績效評估之結果,考量調整董事會成員組成。
- 第 四 條:本公司董事,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 董事,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 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 五 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 度,由股東會就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 行選舉,各依第四條規定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獨立董事當選人至少一人應具備會 計或財務專長。並應將審查結果提供股東參考。(刪除後面文字)
- 第 六 條: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唱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選舉票由公司製發,應按出席編號並加填其權數。
-
第 七 條: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 及股東戶號;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選舉人應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 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 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 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第 八 條: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 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 第九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所填被選舉人為股東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 人為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 五、所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分配權數 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六、未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或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者。
- 第 十 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 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 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十一條:投票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 第十二條: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截至110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開始日4月19日,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表:
110年4月19日
| 持 | 有 | 股 | 份 | ||||
|---|---|---|---|---|---|---|---|
| 職 稱 |
姓 名 |
股 | 數 | 持有比例 | |||
| 董事長 | 林柏蒼 | 24,837,933 | 13.45% | ||||
| 董 事 |
林柏薇 | 500,000 | 0.27% | ||||
| 董 事 |
黃少華 | 0% | |||||
| 董 事 |
曾家宏 | 8,095,017 | 4.38% | ||||
| 獨立董事 | 王小蕙 | 0% | |||||
| 獨立董事 | 呉志偉 | 0% | |||||
| 獨立董事 | 蔡政憲 | 0% | |||||
| 全體董事小計(股數) | 33,432,950 | 18.10% | |||||
| 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 | 11,080,667 | 6% |
- 本公司 110 年 4 月 19 日發行總股份:普通股 184,677,775 股
2.本公司同時選任獨立董事2人以上,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之最低應持股成數可降為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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