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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u Medical Technology (Beiji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Oct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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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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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 2020-16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 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
1 、会议届次: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
过,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 、会议召开时间:
-
(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点
-
(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 上午 9 : 15 9 : 25 、 9 : 30-11 : 30 ,下午 13 : 00-15 : 00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
-
午 9 ∶ 15 至下午 15 ∶ 00 。
-
5 、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乐普医疗会议室 7 、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
-
8 、会议出席对象
-
( 1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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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9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
(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
-
见附件一、附件二)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2 、逐项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
-
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2.1 上市地点
-
2.2 发行股票种类
-
2.3 股票面值
-
2.4 发行对象
-
2.5 发行上市时间
-
2.6 发行方式
-
2.7 发行规模
-
2.8 定价方式
-
2.9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3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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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 <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
-
若干规定〉》的议案
-
5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
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7 、《关于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8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
性的说明》的议案
-
9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
-
关事宜》的议案
-
11 、《关于下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的
-
议案
-
12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乐普诊断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议案投票编码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科创板上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2.02 | 发行股票种类 | √ |
| 2.03 | 股票面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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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4 | 发行对象 | √ |
|---|---|---|
| 2.05 | 发行上市时间 | √ |
| 2.06 | 发行方式 | √ |
| 2.07 | 发行规模 | √ |
| 2.08 | 定价方式 |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0 |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 √ |
| 3.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 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 作能力》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 持股计划》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乐普诊断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 1 、登记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3 日,上午 9 :30 至 11: 30 ,下午 14:00 至
17: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证券部
3 、登记办法:
(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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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7 ∶ 00 前送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 1022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 010-80120622
传 真: 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证券部
邮编: 102200
-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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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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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 /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 / 本公司,出席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北京召开的乐普(北京)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 / 公司签署此次会 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不选或 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 2.02 | 发行股票种类 | √ | ||||
| 2.03 | 股票面值 | √ | ||||
| 2.04 | 发行对象 | √ | ||||
| 2.05 | 发行上市时间 | √ | ||||
| 2.06 | 发行方式 | √ | ||||
| 2.07 | 发行规模 | √ | ||||
| 2.08 | 定价方式 | √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2.10 |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 √ | ||||
| 3.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 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
√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 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 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 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分拆所属子公司 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乐普诊断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2020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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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 350003 ,投票简称为“乐普投票”。
-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 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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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1 、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 : 15 9 : 25 、 9 : 30-11 : 30 ,下
午 13 : 00-15 : 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
日上午 9 ∶ 15 至下午 15 ∶ 00 。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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