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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0

Dec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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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14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638,46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 年12 月18 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 月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5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8,46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6259%。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9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 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9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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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 年9 月17 日至2019 年9 月27 日通过公司官网公告栏公示 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满后,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9 月30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 年11 月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0 年12 月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律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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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 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 年11 月15 日,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 年11 月2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限售期于2020 年11 月16 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 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除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58 名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2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条件。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19 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为:以2018 年为基准,公司2019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00%(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
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项
目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定的《经营业绩责任
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未达标的分公
司、子公司、项目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禁;但如果分公司、子公司未达标,
其下属的项目公司达标,视为该项目公司达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0]第ZA12151 号):2019 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1,381,970,363.87 元,较
2018 年增长106.66%,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项
目公司已完成与公司签定的《经营业绩责任
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
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
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
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
司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
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标准系数
1.0
0.8
0
除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纳入个人绩效考
核范围外,其余58 名激励对象中,个人绩
效层面考核结果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标准
系数为1.0。58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100%解除
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 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解除限售。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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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12 月18 日。

  •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股票数量为2,638,46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259%。

  •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量(股)
(股)
周路 董事、总裁 900,048 270,014
630,034
王义 副总裁 405,022 121,506
283,516
李刚业 副总裁 405,022 121,506
283,516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
姚爱斌 225,012 67,503
157,509
娄炜 副总裁 30,002 9,000
21,002
钱国来 副总裁 90,005 27,001
63,004
田军发 总工程师 120,006 36,001
84,005
宋历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5,004 22,501
52,503
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核心管理人
6,544,848 1,963,430
4,581,418
员、核心骨干(共50 人)
合计 8,794,969 2,638,462
6,156,507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高管锁定股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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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93,924,401
46.00
-2,638,462
191,285,939

45.38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227,615,560
54.00
2,638,462
230,254,022

54.62
三、总股本 421,539,961 100.00 421,529,461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立昂技术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 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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