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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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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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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希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熊希哲,198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职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7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7 | 7 | 0 | 否 |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股东会。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4月14日和2025年4月18日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并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胡本源先生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审计要求及重点关注事项表示认可。
(四)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时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向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公司为受益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未
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资金占用方面,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随即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选举王刚、周路、王子璇、王义、何莹、葛良娣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煜辉、熊希哲、胡本源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刚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周路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子璇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王义、李刚业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莹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宋历丽为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聘任徐珍为公司风控总监,聘任祁娟为公司运营总监。本次换届完成后,姚爱斌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姚文英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宋历丽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战略投资总监。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钱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钱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和推荐,公司聘任周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风控总监徐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风控总监职务。
(七)取消监事会、修改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修订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人数不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秉持谨慎、认真、勤勉与忠诚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我学习,紧跟行业动态与法规政策,助力公司不断优化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本人也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建言献策,发挥在法律风控、合规管理的从业经验,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本人将进一步强化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衡、风险防控和决策支持方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助力公司实现规范、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熊希哲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