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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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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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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 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业绩达到了《激励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58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 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58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638,462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数量和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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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4063元/股,数量为10,500 股。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 法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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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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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