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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FOO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13, 2018

52184_rns_2018-11-13_05f08637-95e5-4f50-91cc-2fa446004cd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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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公司地址:新竹縣關西鎮仁安里拱子溝六十號

電話: (03)5475665

$\sim 10^6$


頁次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overline{\mathbf{3}}$
四、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 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45$
(七)關係人交易 $46 - 47$
(八)質押之資產 4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 其
$48 - 5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0 - 51$
3.大陸投資資訊 51
(十四)部門資訊 51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52 - 56$

要侯建業解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E. TAIPEL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杳核意見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杳核事項如下:

一、營業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六福集團事業體分別為六福村、六福皇宮、六福客棧及六福萬怡酒店,主要經營飯店 及遊樂園,收入性質分為客房收入、餐飲收入、遊樂園收入及其他。因營業收入為財務報 告使用者所關切之事項,故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收入;收入之說明,請詳個體財 務報告附註六(十五)。

$K$ 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 •評估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之適當性。
  • 評估收入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 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各項營業收入, 核對各項憑證, 以確定營業收入等記 錄滴當認列。
  • 二、資產減損(非商譽)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佔資產 總額比例重大,管理階層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資產減損」之規定,於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有減損跡象時,評估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是否低於帳面價值。管理階層評估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因涉及主觀判斷,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為本會計師進行財 務報告查核需高度關注事項之一。有關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 五)非金融資產減損;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五;資產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 取得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外部專家執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鑑價 報告及相關工作底稿。
  • 評估評價專家之專業能力、客觀性及相關評價之經驗。
  • •評估評價專家所使用相關假設之合理性(包含評價方法及相關參考資訊等)。
  • •確認評價專家完成報告結論之時點,並考量是否期後有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其結論之 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六福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六福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六福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多惠托 師: 計 會 證券主管機關,台財證六字第0930106739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民國一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12.31 106.12.31 107.12.31 106.12.31


流動資產:

%
$\frac{96}{5}$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frac{96}{6}$
$\frac{96}{6}$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十九)及八) \$
566,429
842,581 9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十九)及八) S. 690,000 -8 350,000 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十五)(十九)) 7,014 $\overline{\phantom{a}}$ 13,987 $\sim$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六)(十九)及八) $\overline{\phantom{a}}$ 200,000 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十五)(十九)) 82,338 136,330 $\overline{2}$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六(十九)) 533 $\overline{\phantom{a}}$ 565
1200 其他應收款 37,635 $\sim$ 9,464 $\sim$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十九)) 123,968 -2 154,359 $\overline{2}$
1300 存貨(附註六(三)) 50,220 65,609 2220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附註七) 13,987 $\blacksquare$ 41,331
1410 預付款項 83,309 161,023 $\overline{2}$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八)(十九)及八) 1,164,544 14 1,306,145 -1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六(一)及八) 52,168 38,465 $\sim 100$ m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附註六(九)(十)) 925,260 -11 660,345 $\overline{7}$
流動資產合計 879,113 -11 1,267,459 14 流動負債合計 2,918,292 35 2,712,745 29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負債: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64,652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十九)及八) 1,934,343 23 1,879,887 20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sim$ $\overline{\phantom{a}}$ 97,737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1,050,457 12 1,050,457 $\mathbf{1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 379,429 5 393,562 $\overline{4}$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 224,191 -3 51,32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十)及八) 6,562,105 78 7,119,480 76 2623 長期應付租賃負債(附註六(十)) 28,571 $\sim$
1780 無形資產 20,047 $\sim$ 23,210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107,282 103,99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6,000 $\overline{\phantom{a}}$ 6,0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3,316,273 39 3,114,239 $-33$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一)(五)、八及九) 487,698 - 5 440,393 $\overline{\phantom{0}}$ 5 負債總計 6,234,565 74 5,826,984 $-62$
非流動資產合計 7,519,931 89 8,080,382 86
益(附註六(十三)):
3100 股本 3,391,575 40 3,391,575 -36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979 $\overline{a}$ 17,979 $\overline{\phantom{a}}$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385,073 17 1,385,073 15
3351 累積盈虧 (2,598,485) $(31)$ $(1,274,285)$ (13)
3400 其他權益 (31,663) $\sim$ 515 $\overline{\phantom{a}}$
權益總計 2,164,479 26 3,520,857 $-38$
資產總計 S 8,399,044 $\underline{\underline{100}}$ 9,347,841 $\frac{1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S 8,399,044 $\frac{100}{2}$ 9,347,841 $\underline{\underline{\hspace{1cm}100}}$

會計主管:盧贊宇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年度 106年度
(重編後)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十六))

2,024,588
%
100


1,964.022
%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九)(十一)、七及十二) 1,438,629 71 1,399,201 71
營業毛利 585,959 29 564,821 29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九)(十一)、七及十二) 712,180 $-35$ 702,423 - 36
營業淨損 (126, 221) (6) (137,602)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36,439 $\overline{2}$ 44,181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五)(十八)) (75, 417) (4) $(366, 650)$ $(19)$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十八)) (57, 853) (3) (51,898) (2)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四)) (6,064) $\sim 100$ $(276,326)$ $(14)$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2,895)$ (5) $(650, 693)$ $(33)$
7900 税前淨損 (229, 116) (11) $(788,295)$ $(4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blacksquare$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229,116)$ $(11)$ $\Box$ $(788, 295)$ $(40)$
8100 停業單位(損)益:
8100 停業單位稅後(損)益(附註十二(四)) $(1,085,052)$ $(54)$ $(240,903)$ $(12)$
8200 本期淨損 $(1,314,168)$ $(65)$ $(1,029,198)$ $(5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 032) (2,83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0, 032) (2, 83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885 (416)
8367
837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33,085)
22
(2) (9)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2,178)$ (2) $\sim$ (425)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42,210)$ (2) (3,256) $\sim$ $ \sim$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1,356,378)$ (67) $(1,032,454)$ (52) $\sim 100$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四))
9710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淨損 \$ (0.67) (0.71)
9720 來自停業單位淨損 (3.20) (2.32)
本期淨損 S (3.87) (3.03)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cal{L}^{\mathcal{L}}(\mathcal{A})$ , where $\mathcal{L}^{\mathcal{L}}(\mathcal{A})$

其他權益項目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衡量之金融資產 融商品未實
股本 餘公積 餘公積

未實現損益 現(損)益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3,391,575 17,979 1,385,073 (242, 256) 160,796 940 940 4,553,311
本期淨損 $\sim$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1,029,198) (1,029,198) $\overline{\phantom{a}}$ $\sim$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1,029,1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 831) (2,831) (416) (9) (425) (3,25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32,029) (1,032,029) (416) (9) (425) (1,032,454)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391,575 17,979 1,385,073 (1,274,285) 128,767 (416) ٠ 931 515 3,520,857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sim$ 931 (931)
期初重編後餘額 3,391,575 17,979 1,385,073 (1,274,285) 128,767 (416) 931 515 3,520,857
本期淨損 $\sim$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1,314,168) (1,314,168)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1,314,16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 032) (10, 032) 885 (33,063) (32, 178) (42,21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324,200) (1,324,200) 885 (33,063) (32,178) (1,356,378)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391,575 17,979 1,385,073 (2,598,485) (1, 195, 433) 469 (32, 132) (31,663) 2,164,479

六福中蚕版设有限公司 見全体配式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云朝日記日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年度 106年度
(重編後)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229, 116)
(788, 295)
停業單位稅前淨損 (1,085,052) (240, 903)
本期税前淨損 (1,314,168) (1,029,198)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及折耗費用 298,909 354,327
攤銷費用 15,098 25,086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呆帳費用提列數 169 267,643
利息費用 81,652 79,616
利息收入 (4,288) (8,99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6,064 276,32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87 77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其他損失 55,112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97,777 19,874
其他-預付費用及存出保證金轉列其他損失 85,935
其他-違約損失 467,613
其他-用品盤存轉列其他損失 67,555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285,748 1,100,58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 60,796 7,436
其他應收款 (28, 171) 8,487
存貨 15,389 (8,165)
預付款項 10,159 (24, 733)
其他流動資產 (13,703) 115,125
其他非流動資產 (19, 882) (1,0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4,588 97,07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30, 423) 65,946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27, 344) 11,071
其他流動負債 (40, 881) 35,248
淨確定福利負債 (6,746) (3,894)
其他非流動負債 (1,388) (4,60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6, 782) 103,77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82, 194) 200,848
調整項目合計 1,203,554 1,301,432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莊豐如 他自由 會計主管:盧贊宇

$\sim$ 7 $\sim$

六福 电磁吸引相限公司 現金和量和障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三十四日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年度 106年度
(重編後)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110,614) 272,234
收取之利息 (81,652) (79,616)
收取之股利 8,976 8,640
支付之利息 4,288 8,99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79,002) 210,25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30, 264)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4,0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9, 110) (165, 05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457 158
存出保證金增加 (37,936) (49, 915)
取得無形資產 (4, 416) (51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50,005) (241, 59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340,000 (50,0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20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減少)增加 (87, 145) 189,47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2,855 139,47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276, 152) 108,12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42,581 734,45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S 566,429 842,581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五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奉經濟部核 准設立,註冊地址為新竹縣關西鎮仁安里拱子溝六十號。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觀光旅館 (六福客棧、六福皇宮、六福萬怡及關西六福莊)、餐廳、名店、百貨、電影院、土地開發 出租、動物園、遊樂設備出租等。

本公司六福皇宮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約到期即停止營業。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衡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看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 成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以下稱國際會 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 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由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本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一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規定於綜合損益表將金融資產之減損列報為單行 項目,先前本公司係將應收帳款之減損列報於管理費用。此外,本公司採用修正 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一〇七年資訊,該等 規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 資產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 删除原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 準則,混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 衍生工具,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本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九號下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 註四(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本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 發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約資 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但不適用於權益工具 投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損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三十九號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六)。

(3)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產生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差異數,係認列於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據此,民國一〇六年表 達之資訊通常不會反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因此,與民國一〇 七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揭露之資訊不具可比性。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 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指定。
  • 若倩務證券投資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始適用日之信用風險低,則本 公司假定該資產自原始認列日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 類、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IAS39 IFRS9
金融資產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權益工具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註1)
97,73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97.737

註1:該等權益工具(包括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代表本公司意圖長期持 有策略之投資,按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本公司於初始 適用日指定該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自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之調 節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調節表如下:

106.12.31
IAS 39
107.1.1
IFRS 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帳面金額 重分類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IAS 39期初數 S 97,737 (97, 737)
以成本衡量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97,737

97,737 97,737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一〇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今,公開發行以上公 司應自民國一○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omega \pm \Delta x +$

玨 肀 胃 符 仰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
性工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 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 使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 外,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 之方式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 會計處理則維持與現行準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 租賃。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於過渡至新準則時,本公司得選擇:

•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本公 司係將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義。

(2)過渡處理

本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 完全追溯;或
  • ·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

本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而不重編比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 礎,於過渡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本公司評估將採用以下實 務權官作法:

  • 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 ·依其於初次適用日前刻依據IAS37虧損性合約之評估結果,作為對使用權資產 減損評估之替代方法;
  • •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
  • 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 •於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下,決定租賃期間時,採用後見之明。
  • (3)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最重大的影響係針對現行以營業租賃承租 旅館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預估上述差異可能使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增加4,785,251千元及4,785,251千元。此外,本公司預期 新準則之適用並不影響其借款合約所約定最大融資槓桿成數之遵循能力。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202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性之定
義」
2020年1月1日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 闡明當投資者將其子公司移轉與關聯 $2014.9.11$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企業或合資時,若所出售或投入之資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 產構成一項業務,則投資者視為喪失 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對業務之控制,應認列所有利益或損 失;若不構成業務,則應依持股比例 計算未實現損益,將部分利益或損失 遞延認列。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薄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
  • (2)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六(十一)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 為單位。

  • 幣 $(\boldsymbol{\leq})$ 外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 認列為損益。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 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累積之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倩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除倩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減損損 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益 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債務工具投資 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則將 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按公允 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認列為損 益。

(4)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存 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倩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年;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 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本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之現 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 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 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 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 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 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 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 款。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 回。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 利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及其他利益 及損失。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群組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捐捐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1. 金融自信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取得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使存貨達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估 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停業單位

停業單位係指本公司已處分或待出售之組成部份,且係一單獨之主要業務線或 營運地區,或係專為再出售而取得之子公司。營運單位係於處分或符合待出售條件 之較早發生時點分類為停業單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本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 響力。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 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 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 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 折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 直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 工、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 太。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1.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捐益。

$4.1$ 斤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 屋 及 建 築 : 3~50年

  • $(2)$ 運輸設備: $3 \sim 5$ 年
  • (3) 營業器具: 3~15年
  • (4) 遊樂設備: 7~20年
  • (5)景觀園藝: 7~10年
  • (6)租賃改良: 3~7年
  • (7) 其他設備: 3~50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三)租

1.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租賃款。因協商 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 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額基 於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分攤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融資收益。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租 賃。原始認列時, 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 續後, 則 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融資租賃之最低租賃給付依比例分攤於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務 成本則依負債餘額按固定之期間利率分攤於各租賃期間。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本公司於一項不具租賃法律形式之安排開始日決定該安排是否為租賃或包含租 賃,若該安排之履行係仰賴特定資產時,該特定資產即為租賃主體。若該安排移轉 了使用特定資產之控制權予本公司時,則該安排即屬移轉資產使用權。

於安排開始日或重新評估該安排時,則依規定判斷該租賃係分類為融資租賃或 營業租賃。本公司將此項安排要求給付之款項及其他對價,按相對公允價值基礎, 區分為屬於租賃部分及其他要素部分。若本公司認為實務上無法可靠區分給付款項 時,在融資租賃情況下,依標的資產之公允價值認列資產及負債。續後,於實際給 付時減少該負債,並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設算該負債之當期財務成本。在營業租 賃下,所有給付均作為租賃支出,並附註揭露此一情形。

(十四)無形資產

1.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1. 攤 一街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電腦軟 體成本依估計耐用年限三~十二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類 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十七)收入

1.客戶合約之收入(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top$ :

$(1)$ 銷售商品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 付給客戶,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客房、餐飲及遊樂園服務

本公司提供客房、餐飲及遊樂園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列相 關收入。

(3)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 2.收入認列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 (1) 客房收入、餐飲收入、遊樂園收入及商品銷售

客房收入、餐飲收入及樂園收入於勞務提供時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 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 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 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2)$ 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 視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 租不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十八)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書之退職福利計書為確定福利計書。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書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書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書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 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書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書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十九)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捐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二十)每股盈餘(虧捐)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虧損)。本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虧損)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 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虧捐)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 後計算之。

(廿一)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須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 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 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或迴轉已認列之減 捐捐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捐評估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12.31 106.12.31
庫存現金 4,787 7,554
週轉金 3,376 3,309
銀行存款 558,266 831,718
566,429 842,581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有41,942千元及21,883千元 因作為發售禮券之信託而用途受限制,業已依其性質轉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下,請詳 附註八。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銀行存款中,分別有87,700千 元及47,662千元,因作為借款擔保及履約保證而用途受限制,業已依其性質轉列於其 他流動及非流動資產項下,請詳附註八。

(二)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7.014 13,987
應收票據一非因營業而發生 267,643 267,643
應收帳款 82,520 136,512
減:備抵損失 (267, 825) (267,825)
89,352 150,317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 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 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 性予以分組,並以前瞻性考量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實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 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為267,825千元,與營業相關之應收票據及帳款預期損失 率小於1%。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三十日發生主要債務人遭退票事宜,基於 保守原則,將相關之應收票據提列備抵損失267.643千元,為對本公司債權保全,截至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止,已委任律師對債務人等提出法律訴訟程序,要求 債務人等清償債務。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票據及應收帳 款之備抵呆帳。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 $\top$ :

106年度
$107$ 年度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减损损失
期初餘額 267,825 182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期初餘額 267,825
認列之減損損失 169 267,643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169)
期末餘額 267,825 267,825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呆帳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款項帳 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經個別評估應收票據 預期無法回收,認列減損損失267,643千元,本公司對應收票據之擔保品已設定質權逕 行聲請拍賣。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出售墾丁六福莊價款共計900,000千元(含 稅),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合約規定所收取之未到期票據為 267,643千元,帳列應收票據項下,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 未實現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未實現 應收票據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一年內 260,952 6,691 267,643 260,952 6,691 267,643

該款項隱含之利息收入係以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2.19%為基礎決定。

$(\equiv)$ 存

107.12.31 106.12.31
618
\$
508

26,337 40,196
飲料 3,162 4,885

16,310 16,006
3,793 4,014
50,220
S
65,609

1.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之存貨成本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1,438,629 1,399,201
停業單位 1,010,081 1,042,192
2,448,710 2,441,393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7.12.31 106.12.31
子公司 350,722 362,563
關聯企業 28,707 30,999
379,429 393,562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月新增採用權益法投資子公司六福投資有限公司 30,264千元,美金1,000,000元,持股比例100%。

  1. 關聯企業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所享有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彙總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本期淨利之份額 6,662 10,085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其財務資訊彙總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並未依本公司持有之所 有權比例作調整:

107.12.31 106.12.31
資產
93,660 104,387


21,893 26,889
107年度 106年度

204,340 230,441
本期淨利 16,656 25,214

本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之 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

本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本公司之能力並未受有重大限制。

3.擔 保

於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Ŧ
房屋及建築 營業器具 遊樂設備 租賃資產 其他設備
及未完工程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3,409,128
S
3,834,248 1,340,089 2,098,572 114,395 1,741,085 12,537,517

26,416 13,095 23,890 29,572 92,973

(2) (19, 134) (891) (4,693) (24, 720)
重分
59,186 1,234 8,932 (124, 430) (55,078)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3,409,128 3,919,848 1,335,284 2,130,503 114,395 1,641,534 12,550,692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3,409,128
\$
3,807,735 1,256,219 2,076,782 114,395 1,734,648 12,398,907

26,513 21,587 22,330 78,982 149,412

(3,823) (540) (3, 494) (7, 857)
重分類 66,106 (69, 051) (2,945)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3,409,128 3,834,248 1,340,089 2,098,572 114,395 1,741,085 12,537,517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1,878,647 764,264 1,985,589 56,972 732,565 5,418,037
減損損失 198,371 53,972 45,434 297,777
本年度折舊 118,545 66,975 44,451 3,451 62,494 295,916

(1) (18, 387) (732) (4,056) (23, 176)
重分類 33 33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S 1,997,191 836,437 5,988,587
1,011,256
645,401
2,029,308
1,945,301
114,395
41,288
653,442 5,056,630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1,771,198
減損損失 59 16,239 1,878 18,176
本年度折舊 107,390 107,734 40,828 13,806 80,408 350,166

(3, 581) (540) (2,807) (6,928)
重分類 (1, 529) 1,522 (7)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1,878,647 764,264 1,985,589 56,972 732,565 5,418,037
帳面金額:
民國107年12月31日 3,409,128 1,922,657 324,028 101,195 805,097 6,562,105
民國106年12月31日 3,409,128
S.
1,955,601 575,825 112,983 57,423 1,008,520 7,119,480
  • 1.國泰人壽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十日書面通知本公司六福皇宮租約至民國一〇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估計相關設備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於民國一〇 七年度認列減損損失297,777千元。
  • 2.擔 保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 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3.租賃資產

本公司租賃資產,請詳附註六(十)融資租賃負債說明。

4.本公司新竹關西鎮拱子溝段多筆土地,由於原地主繼承問題及變更地目問題尚未解 決,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無法辦理所有權過戶登記手 續,金額均為75,700千元,惟已辦妥設定質押權予本公司,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 下。

(六)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應付短期票券。

106.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1.94% 100,000
萬通票券 1.94% 100,000

200,000
尚未使用額度 100,000
\$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 460,000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償還之金額分別為200,000千元及460,000 千元。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短期借款

107.12.31 106.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330,000 100,000
擔保銀行借款 360,000 250,000

690,000 350,000
尚未使用額度 50,000
利率區間 $1.96\% \sim 2.20\%$ $1.91\% \sim 2.20\%$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本公司短期借款於民國一〇七年度新增金額340,000千元,利率區間為 1.96%~2.20%,到期日為民國一〇八年三月至十一月;民國一〇六年度新增金額為 $250,000 + \bar{\pi}$ , 利率區間為1.91%~1.96%, 到期日為民國一〇七年八月, 償還金額 300,000千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7.12.31 |
利率區間 幣別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2.07\% \sim 2.27\%$ $108 - 110$ $\mathbb{S}$ 294,000 新台幣 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95%~2.30% $108 - 112$ 2,804,887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164,544)$ 合 計 $$1,934,343$ 尚未使用額度 $\mathbb{S}$ -

106.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2.04\% \sim 2.22\%$ $106 - 108$ 333,600
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93\% \sim 2.22\%$ $106 - 110$ 2,852,432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306,145)

1,879,887
尚未使用額度 S 190,000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本公司長期借款於民國一〇七年度新增金額440,000千元,利率區間為 1.95%~2.30%,到期日為民國一一〇年至一一二年,償還金額527,145千元;民國一 ○六年度新增金額622.000千元,利率區間為1.91%~2.22%,到期日為民國一〇七至 一一〇年,償還金額432,530千元,利息費用請詳綜合損益表。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107.12.31 106.12.31
一年內 \$
431,803
830,052
一年至五年 1,324,544 3,422,007
五年以上 1,655,680 2,578,617
3,412,027 6,830,676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成本及費用分別為830,052 千元及820,269千元。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六福皇宮營業所在地,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與 國泰人壽重新簽訂租約,依新租約規定,本公司承租六福皇宮建物自民國九十八年 九月一日至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共十五年,届時約滿前十八個月可與該公 司訂立新約續租。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與國泰人壽另訂租賃契約增補協議書,將 租賃期間調整為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雙方 協議不展延續租。

本公司之營業所在地的租賃係併同於土地與建物之租賃答訂。由於土地所有權 並未移轉、支付予該建物之地主的租金定期調增至市場租金,即本公司未承擔該建 物之剩餘價值,經判定該建物幾乎所有的風險及報酬均由地主承擔。依此,本公司 認定該租賃係營業租賃。

(十)融資租賃負債

107.12.31 106.12.31
未來最低 最低租金 未來最低 最低租金
一年內(帳列其他流動 \$. 租金給付
16,838


702
給付現值
16,136
租金給付
16,838


1,195
給付現值
15,643
負債)
一年以上至二年(帳列
其他非流動負債) 12,628 194 12,434 $\overline{\phantom{a}}$
一年以上至三年(帳列
長期應付租賃負債) 29,467 896 28,571
S 29,466 896 28,570 46,305 2,091 44,214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一日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六福皇宮飯店之 節能改善工程案,合約總價計新台幣123,800千元(含稅),今約內容主係中華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節能設備及節能監控軟體,服務期間為完工驗收後(本公司已於民國一 ○三年一月驗收)七年。合約款項係採分期付款方式每季支付,共二十八期款,每期 款項除第一期款為4.460千元,其餘各期皆為4.420千元;該節能設備於合約結束後, 所有權屬本公司所有。

儘管該合約在法律形式上非為租賃,本公司認為該合約包含有租賃設備,又合約 之履行在經濟實質上仰賴該設備,且該設備所產生之效益不太可能為本公司以外之第 三者所取得。依此,此項租賃被本公司歸類為融資租賃。本公司於租賃起始日同額認 列等同該設備估計公允價值之資產與負債之金額為112,595千元,分別帳列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及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長期應付租賃款項下。該項負債隱含之財 務成本係以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2.45%為基礎決定。

(十一)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7.12.31 106.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159.125 153,357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1, 843) (49,361)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107.282 103,996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長期帶薪假負債

107.12.31 106.12.31 $\overline{\text{S}}$ 9,423 11,04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1,843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7 - \mathcal{F}$ 度 106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53,357
157,168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4,131 4,615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1,475 2,293
計畫支付之福利 (9,838) (10,719)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59,125 153,357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9,361
49,278
利息收入 654 1,00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1,442 (538)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0,224 10,340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9,838) (10,719)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1,843 49,361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2,291 2,572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186 1,043
3,477 3,615
營業成本 \$ 1,538 1,749
營業費用 1,939 1,866
S 3,477 3,615

(5)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7.12.31 106.12.31
折現率 $1.00\%$ $1.20 \%$
未來薪資增加 $2.00 \%$ $2.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7,644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1年。

(6)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 動,均可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107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 3.469 3,339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00%) 14,404 12,645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00%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41,027千元及41,24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稅

總統府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 一〇七年度起由17%調高至20%。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停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税前淨損 $\mathbf{\$}$ (1,314,168) (1,029,198)
稅前淨損計算之所得稅額 (262, 834) (174, 964)
依稅法調整數 10,349 53,833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142,947 48,859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109,538 72,272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7.12.31 106.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48,058 101,980
虧損扣抵 422.978 318,578
671,036 420,558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損年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九十七年度(核定數) § 302,300 民國一〇七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核定數) 159,173 民國一◯八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101,025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核定數) 236,491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核定數) 67,676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五年度(核定數) 331,859 民國一一五年度
民國一◯六年度(申報數) 379,353 民國一一六年度
民國一◯七年度(估列數) 537,014 民國一一七年度
Ъ 2,114,891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重估增值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1,050,457$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1,050,457$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mathbf{\$}$ 1,050,457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1,050,457 $\mathbb{S}$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 他
(200 足國107年1日1日終館

八 圈 エリ/十エ 刀 エ ロ ′ 防 ^ 9只 v.vvv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6,000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6,000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6,000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五年度。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為3,8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38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均為 339.158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 $\circ$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為 1,840,153千 元,超過轉換日因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 加金額1.323.921千元,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令規定,僅就因轉換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 加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 餘公積餘額為1,323,921千元。

又依上段所述函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 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 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 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八日及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 議,因民國一〇六年度及民國一〇五年度係為虧損,故不擬分配盈餘。 (十四)每股盈餘(虧損)

  1.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虧損)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 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分別為1,314,168千元及1,029,198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均為339,158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

107
4E RF
106
年度
繼續營 繼續營業
業單位 單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 229,116 085.052) (1.314.168) (788, 295) (240.903) 71 A2O.
9,198)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74E$ 度 106年度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339,158 339,158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39,158 339,158

(十五)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07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繼續營業單位 停業單位

S 2,024,588 1,181,476 3,206,064
主要收入類別:
客房收入 \$ 735,944 504,518 1,240,462
餐飲收入 548,752 640,030 1,188,782
遊樂園收入 500,854 500,854

239,038 36,928 275,966

\$ 2,024,588 1,181,476 3,206,064

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六)。

2.合約餘額

107.12.31 107.1.1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7.014 13,987
應收票據一非因營業而發生 267,643 267,643
應收帳款 82,520 136,512
減:備抵損失 (267, 825) (267, 825)

89,352 150,317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

(十六)收 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106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停業單位
客房收入 693,961
\$
515,455 1,209,416
餐飲收入 543,409 734,890 1,278,299
遊樂園收入 487,423 487,423

239,229 40,286 279,515

S
1,964,022
1,290,631 3,254,653

民國一〇七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五)。

(十七)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監事 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 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為稅後虧捐,故無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本公司係以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乘上本公司 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為該段期間之營 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繼續營
業單位




利息收入 \$ 1,742
2,546
4,288 6,410 2,584 8,994
股利收入 10,674 10,674 5,747 5,747
租金收入 7,251 7,251 7,300 7,300
其他收入 16,772
11,409
28,181 24,724 2,502 27,226
S 36,439
13,955
50,394 44,181 5,086 49,267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繼續營
業單位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
3,297
75 3,372 (7,095) 38 (7,05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74) (13) (87) (532) (239) (771)
應收票據減損損失 (267, 643) (267, 643)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97,777) (297,777) (19, 874) (19, 874)
預付款項及存出保證金轉列 (85,935) (85,935)
其他損失
違約損失 (467, 613) (467, 613)
用品盤存轉列其他損失 (67, 555) (67, 555)
固定資產轉列其他損失 (55,112) (55,112)
其他 (23, 528) (1,059) (24, 587) (5, 445) 536 (4,909)
(75, 417)
S
(833,942) (909, 359) (366, 650) (19, 539) (386, 189)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 繼續營
業單位 凿 留
利息費用 (23.799) (81, 652) 1,898
Έ1
(27, 718)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693,416千元及1,002,362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帳款 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期評估客戶財務 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内
6-12個月 $1 - 2 + 1$ $2 - 5 +$ 超過5年
107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3,164,887 3,304,309 353,362 954,607 1,860,692 135,648
無擔保銀行借款 624,000 635,481 173,854 409,470 52,157
應付票據及帳款 124,501 124,501 124,501
S 3,913,388 4,064,291 651,717 1,364,077 1,912,849 135,648
106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3,336,032 3,469,294 716,656 1,375,193 1,013,013 364,342
無擔保銀行借款 200,000 201,732 100,425 101,307
應付短期票券 200,000 200,000 20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154,924 154,924 154,924
S 3,890,956 4,025,950 1,172,005 1,476,500 1,013,013 364,342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减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七 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37,889千元及37,360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 變動利率借款。

4.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 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 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 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7.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 64,652 64,652 64,65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66.429
應收票據及帳款 89,352

S 720,433 64,652 64,65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124,501
106.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S 842,581
應收票據及帳款 150,317

S 992,89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154,924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並負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 司之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 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 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 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险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交易對象分散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 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盧。

  1.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依公司制定成本策略,以協助本公司監控現金流量需求及最適之投資現 金報酬。一般而言,本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九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 包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 害。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達2.039.179千 元,本公司預計一年內須償還之長短期借款達1,854,544千元,流動比率不足100%。

惟本公司與往來銀行間之債信尚佳,另本公司借款多為資產抵押借款,且依據 以往年度融資情形顯示,融資合約多係以展期方式展延,未有中途額度縮減或頻繁 更換貸款銀行情形。另,本公司位於台北市長春路之建物及六福客棧與六福村之土 地及建物,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為金融機構貸款目的,聘任不動產估價師出具不 動產估價報告,經評估價值為6,900,104千元,評估價值大於長短期借款3,111,217千 元,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利率風險

本公司持有浮動利率之資產與負債,因而產生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本公司浮 動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明細於本附註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廿一)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慮外部環境 變動等因素,規劃本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 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 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的股息金額,減資退還 股東股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負債比率如下:

107.12.31 106.12.31
負債總額 6,234,565 5,826,984
資產總額 8,399,044 9,347,841
負債比率 74.23 % 62.34 %

本公司並未有明訂之買回庫藏股計畫。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年度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設備,請詳附註六(十):

エリノキノ支 100十发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92.973 149,412
長期應付租賃款支付數 16.137 15,64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 109.110 165,055

$106H$ $\frac{1}{2}$

$107H$ $\approx$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六福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三仙台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一禮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一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六福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國元影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百年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豐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為該公司之董事長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4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
107年 106年度 107.12.31 106.12.31
子公司 8.365 817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月結30天,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 2.財產交易
  • (1)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向關係人發包工程之合 約總價款、交易金額及期末應付款項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交易金額 交易金額
子公司一一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57,816 105,862
107.12.31 106.12.31
其他應付 其他應付 其他應付 其他應付
總價款 關係人款項 總價款 關係人款項
子公司一一潗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48,619 12,727 $149,236$ 32,378 \$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係依工程合約規定 交易價格及付款條件付款。

(2)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營業器具之情形如下:

交易金額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107年度 106年度
342
107.12.31 106.12.31
10

3.租
租金收入
子公司 107年度
834
106年度
834
關聯企業一國元影業股份有限公司 5,455 5,422
6,289 6,256

4.其 他

本公司由關係人提供管理顧問服務所產生之費用及向關係人取得電視頻道播送 及訊號提供之支出及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如下:

交易金額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
帳面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年度 106年度 107.12.31 106.12.31
營業成本 子公司 39,890 39,300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其他關係人 3,650 3,650 443 471
S 43,540 42,950 443 471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7年度 106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4,893 16,651
退職後福利 1,274
16,108 17,925

八、質押之資產

(一)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7.12.31 106.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3,625,169 3,637,460
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資產 銀行借款及履約保證 87.700 47.662
3.712.869 3,685,122

(二)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對持有六福開發總管理處、六福皇 宮、六福客棧、六福村、六福萬怡及集團相關單位之商品(服務)禮券之持有人履行應 盡義務,故信託財產予金融機構之金額分別為41.942千元及21.883千元,帳列其他非 流動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六福皇宮營業所在地係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國泰人壽)租用。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與國泰人壽簽訂租約,依租約規定,本公司承租 六福皇宮建物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至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共十五年,另 開立保證票據400,000千元及存出保證金228,934千元,予該公司作為履約保證,並設 定六福客棧土地及房屋第一順位抵押予該公司,相關未來年度應付租金明細請詳附註 六(九)。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與國泰人壽另訂租賃契約增補協議書,將租 賃期間調整為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至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國泰人壽 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十日書面通知本公司租約到期不再展延。

(二)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五日與潤泰旭展投資興建(以下稱潤泰旭展)簽訂「南港車 站大樓旅館經營租賃契約書」,由潤泰旭展投資興建,於興建完成後,再由本公司以 每年333,927千元(不含每三年調漲部分)之租金向潤泰旭展租賃旅館,租期為二十年。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依約支付潤泰旭展55.111千元之履約 保證金,並提供定期存款27,556千元質押予華南銀行委由其開立銀行保證書,共 82,667千元,帳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 他.
  •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107年度 106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計 合計 性質別 成本者 | 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456,829 890,558 418,599 450,854 869,453 薪資費用 433,729 44.580 88.772 45.764 44.192 44.826 勞健保費用 23,890 44,504 20,974 23,881 退休金費用 20,614 3.240 3,240 2.764 董事酬金 $\mathcal{L}^{\mathcal{A}}$ $\sim$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4,858 9.814 24.672 17,133 11,184 294,927 69,064 238,780 56,147 281,107 折舊費用 3,982 3,982 4,156 折耗費用 $\mathbf{r}$ $\sim$ 13.482 1.616 15.098 9.255 15.831 攤銷費用

90.590

44,855

2.764

28.317

350,171

4,156

25.086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1,830人及1,893人,其中未 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4人。

(二)解除不動產開發暨預定租賃契約書: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四月十二日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不動產開發 医預定租賃契約書,租用台南市北區小北段土地地上之建物以經營飯店使用,基於營 運策略之考量,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該不動產開發 暨預定租賃契約,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度認列開發案相關損失85.935千元,請詳 附註六(十八)。

(三)六福皇宮不動產租賃契約:

本公司六福皇宮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與國泰人壽另訂租賃契約增補協議 書,將租賃期間調整為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而國泰人壽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十日書面通知合併公司租約到期不再展延,六福皇宮 將營運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雙方合約約定,因六福皇宮未達成年度 餐飲營業額,需支付違約金400,000千元,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認列違約損失 400,000千元,請詳附註六(十八)。

(四)六福皇宮威斯汀品牌契約:

本公司六福皇宮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約到期即停止營業,將終止使 用威斯汀品牌之契約,依雙方合約約定,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認列解約相關損失 $67.613 + 7.$ , 請詳附註六 $(+ \wedge)$ 。

(五)停業單位:

本公司六福皇宮營運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於六福皇宮於民國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屬停業單位,故重編以前期間之綜合損益表,將該停業單位 與繼續營業單位分開列示。

該停業單位之經營結果及現金流入(出)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停業單位稅後營業損益:
營業收入 \$
1,181,476
1,290,631
營業成本 (1,010,081) (1,042,192)
營業毛利 171,395 248,439
營業費用 (412,661) (447, 171)
停業單位稅前營業損失 (241, 266) (198, 732)
所得稅費用
停業單位稅後營業損失 (241,266) (198, 732)
其他收入 13,955 5,086
其他利益及損失 (833,942) (19, 539)
財務成本 (23, 799) (27, 7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43, 786) (42, 171)
停業部門(損)益 (1,085,052) (240, 903)
107年度 $106$ 年度
停業單位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328, 157)
(154, 04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38, 448) (19,37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360,400 167,600
淨現金流出 (6,205) (5,82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數(千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國賓影城(股)公司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1.642 7,737 5.26 % 7,737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本公司 僱山林休閒開發(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為該公司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9.000 56,915 11.04 % 56,915
人董事 公允僧偵衛暈之金融
資産-非流動
本公司 百年國際科技有限公司股票 本公司為該公司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12.72~% ۰
人董事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z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六福開發建設股份 台北市 綜合營造業
有限公司
693,000 693,000 69,300 100.00 % 297.015 (19,677) (12,693)子公司
本公司 國元影業股份有限 台北市 電影片映演業
公司
17,600 17.600 1,760 40.00 % 28.707 16,656 6,662 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本公司 三仙台飯店股份有 台北市 飯店業
限公司
25,000 25,000 2.500 100.00 % 11.126 (36) (36)子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z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禮餐飲股份有限 台北市 食品製造業
公司
10,000 10.000 (千股)
1.000
100.00 % 11,830 (6) (6)子公司
本公司 六福投資有限公司 薩摩亞 投資事業 30,264 30,264 100.00% 30.751 9子公司
六福開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
-- 漢營造股份有限 台北市 綜合營造業
公司
25,266 25,266 2,398 100.00 % 20,833 (12, 471) (12,763)子公司
六福開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
六福物業管理顧問台北市 物業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17.200 46,000 1.720 100.00 % 15.920 (1,647) $(1,647) + \Delta$ 司
六福投資有限
松司
六福開發(香港)有 香港
限公司
投資事業 30,113 30,113 100.00 % 30,594 7 子公司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投資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 期末投 截至本期
台灣匪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列投音 資帳面 止已匯回
公司名称 音本箱 方式 穑投菅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捐益 之持股比例
值 投資收益
威海庄福酒店管 飯店管理 $28,841$ $(32 - 1)$ 28.841 28.841 100.00% 30.118
理有限公司

註一;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註1)
28,841 29,430
(USD1,000千元)
1,298,687

註1:係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美金1,000千元,以美金;新台幣=1:29.43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金 額。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一)之說明。

$\mathcal{L}$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之說明。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依權益法認列 $\frac{1}{\sqrt{2}}$ 期末餘額
被投資事業名稱 其金额
.
金額 投資收益 投資損失 股数 金額 股 敦 持股比例 金額
權益法:
六福開發建設(股)公司 69,300 \$ 309,708 12,693
國元影業(股)公司 1,760 30,999 8,976 6,662 22 69,300
1,760
$^{86}$ 100.00 %
40.00 %
400.00 %
100.00 %
297,015
28,707
11,126
11,830
#
三仙台飯店(股)公司 2,500 11,162 2,500
一禮繁歓(股)公司 $\frac{8}{100}$ 11,836 1,000
六福投資有限公司 30,273 $00.00 \%$ 30,282
换算調整數一六福投資有限公司 (416) $\cdot$ $\cdot$ $\cdot$
∜¤ 393.562 $\parallel$ $\frac{8.976}{ }$ ای و $\frac{12,73}{2}$ 379.429

註一:本期減少係收取現金股利8,976千元,其他係認列被投資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22千元。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存出保證金 租賃保證金等 339,671
土地 產權未明之土地 75,700
質權存款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 47,573
營業器具 制服、布巾及餐具等 15,380
其他(未達本科目餘額5%者) 9,374
487,698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應付費用 薪資、獎金及租金等 451,021
其他應付款 違約損失 305,796
其他預收款 預收住房及餐飲款項等 122,810
其他(未達本科目餘額5%者) 45.633
925,260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債權人 摘要 借款金額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陽信銀行 信用借款 100,000
\$
2.15% 100,000 無(信用)
台中商業銀行 信用借款 100,000 2.20% 100,000 無(信用)
台新銀行 信用借款 50,000 2.10% 200,000 無(信用)
合作金庫 信用借款 80,000 1.96% 100,000 無(信用)
日盛銀行 抵押借款 100,000 2.20% 100,000 土地及建物
台新銀行 抵押借款 150,000 1.99% 200,000 土地及建物
合作金庫 抵押借款 20,000 1.96% 100,000 土地及建物
土地銀行 抵押借款 90,000 2.00% 90,000 土地及建物
690,000
\$

長期借款明細表

借款金額
債權人 一年內到期 一年以上到期 契约期限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無(信用)
第一銀行 41,600
\$
104.12.3~108.12.3 2.27% 300,000
第一銀行 162,400 $106.5.3 \times 108.12.3$ 2.27% 300,000 無(信用)
板信商業銀行 40,000 50,000 $107.1.23 - 110.1.23$ 2.07% 100,000 質權存款20%
土地銀行 86,800 173,600 103.12.18~110.12.18 2.22% 598,000 土地及建物
華南銀行 40,144 76,943 103.10.30~110.10.30 2.19% 300,000 土地及建物
華南銀行 680,000 107.11.26~110.11.26 2.12% 850,000 土地及建物
華南銀行 80,000 106.11.10~109.11.10 1.95% 850,000 土地及建物
華南銀行 90,000 107.1.19~110.1.19 1.95% 850,000 土地及建物
華南銀行 20,000 225,000 107.8.30~112.8.30 2.30% 250,000 土地及建物
上海商業銀行 40,000 420,000 104.12.4~109.12.4 2.19% 570,000 土地及建物
上海商業銀行 5,600 58,800 105.4.19~109.12.4 2.03% 570,000 土地及建物
新光銀行 20,000 80,000 106.12.27~109.12.27 2.00% 120,000 土地及建物
第一銀行 708,000 106.9.20~108.9.20 2.17% 708,000 土地及建物
1,164,544
\$
1,934,343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五)之說明。

營業成本明細表

客房成本 522,127
餐飲成本 447,606
遊樂園成本 371,144
其他營業成本 97,752
1,438,629

營業費用明細表


租金支出
廣告費
其他(未達本科目餘額5%者)

237,292
134,463
52,619
54,080
233,726
712,180

The factor of the first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