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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Feb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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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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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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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利欧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 年3 月30 日

  • 2、“利欧转债”赎回日:2020 年3 月31 日;

  • 3、“利欧转债”赎回价格:100.0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

  • 且当期利息含税)。

  •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 年4 月3 日

  •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 年4 月8 日

  • 6、“利欧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 年3 月17 日

  • 7、“利欧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 年3 月31 日

8、截至2020 年3 月3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利欧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 次赎回完成后,“利欧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9、“利欧转债” 持有人持有的“利欧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 截至2020 年2 月24 日收市后,“利欧转债”收盘价为258.00 元/ 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 年3 月30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利欧转债”将 按照100.0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 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截至2020 年2 月24 日收市后距离2020 年3 月30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25 个交易日,特提醒“利欧转债”持有人注意 在限期内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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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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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5 号”文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1,975,47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219,754.75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 157 号”文同意,公司219,754.75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 年4 月19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欧转债”,债券代码“12803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 年9 月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最新转股价格为1.72 元/股(自2018 年11 月 14 日生效)。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0 年1 月22 日至2020 年2 月19 日期间,有15 个交易日股 票价格不低于“利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2 元/股)的130%(即2.24 元/股), 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2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利欧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利欧转 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利欧转债”进行全部 赎回。

2. 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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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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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利息将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根据第二年 度 0.5%利率计息发放(因 3 月 21 日、3 月 22 日为休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条 款,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 3 月 23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利欧转债”赎回价 格为 100.02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 日(2020 年3 月2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 年3 月31 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为9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9/365=0.02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 元/张

对于持有“利欧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 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 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02 元;对于持有“利欧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02 元;对于持有“利欧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未代扣代缴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 为 100.02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 赎回登记日(2020 年 3 月 3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利欧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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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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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2 月 19 日至 2

  •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

  • “利欧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 (2)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利欧转债”停止交易。

  • (3)2020 年 3 月 31 日为“利欧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 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 3 月 3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利欧转债”。本次 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利欧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 年 4 月 3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 (5)2020 年 4 月 8 日为赎回款到达“利欧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利

  • 欧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利欧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 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0158601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利欧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内,“利欧转债”可正常交易;

  1. “利欧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内,“利欧转债”可正常转股;

  1. 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

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 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备查文件

  •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4、独立董事关于提前赎回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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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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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 法律意见书;

  •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

  •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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