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EO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5, 2016
54187_rns_2016-04-25_6099c118-a950-48ca-9ba0-a24d1fbc60e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 情况 | 内容 |
| 上市公司名称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代码 | 002131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 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相荣 |
| 董事会秘书 | 张旭波 |
| 证券事务代表 | 周利明 |
| 联系电话 | 0576-89986666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14年1月8日 |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保荐工作概述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
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源的制度;
2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 并对
-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4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5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6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积极配合保荐工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及时 通报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参与本次证券发行 上市相关工作中,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均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 保荐机构,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协商并发表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用兵 许一忠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