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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Sep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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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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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农实业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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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3-047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 年9 月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实业”) 于2010 年9 月8 日至2013 年9 月8 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 行办理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3,400 万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即将 到期。
经2013 年3 月24 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4 月19 日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了《关于2013 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3 年度公司为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1 亿元人民币, 其中为大农实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7,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 年3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为了保证大农实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大农实业的经营发展,2013 年9 月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2013 年路(企保)字086 号),公司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与债务人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之间自2013 年09 月04 日 起至2014 年05 月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承担的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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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农实业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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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下云村 法定代表人:王洪仁 注册资本:5,369万
经营范围:机械化农机具及配件、泵制造(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关许 可证经营);清洗机及配件、园林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制造;从事货物、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有关许 可证经营)。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出资3,758.30万元,占 大农实业注册资本的70%;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出资1,610.70万元,占注册资 本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2012年,大农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2,186.45万元,净利润1,011.47万元。截 止2012年12月31日,大农实业资产总额为14,831.71万元,净资产为9,219.62万 元。
2013年1-6月,大农实业实现营业收入8,952.49万元,净利润893.06万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大农实业资产总额为16,236.63万元,净资产为10,112.68 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有关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
(二)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13 年09 月04 日起至2014 年 05 月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 其修订或者补充。
(三)保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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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
(四)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3,500 万元。 (五)保证方式
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大农实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大农实业的经营发展,公司决定为 大农实业与中国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所形成的债务不超过3,500 万元提供保 证担保。大农实业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大农实业具有实际控制权, 且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因 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920.21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2 年度合并报表)的23.44%。其中公司对大 农实业实际担保余额521.78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利欧泵业有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10,000 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3,398.43 万元,对参股公司温岭市利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1,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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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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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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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3 年路(企保)字0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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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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