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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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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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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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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2-055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2 年3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4 月6 日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2 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2012 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 供的担保不超过4.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锡泵”)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3 年3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20)。
2012 年9 月12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与债务人无 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之间自2012 年9 月12 日起至2013 年9 月11 日止签署 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4月15日 注册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高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何宝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泵、中丝漆包机、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铸铁、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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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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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压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的组装,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金属材料,电气 机械及器材,五金的销售;泵站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 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无锡锡泵72%的股 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2011年,无锡锡泵实现营业收入10,845.35万元,亏损2,584.52万元。截止 2011年12月31日,无锡锡泵资产总额为17,561.16万元,净资产为3,760.96万元。
2012年2-6月,无锡锡泵实现营业收入4,217.68万元,亏损534.69万元。截 止2012年6月30日,无锡锡泵资产总额为17,070.47万元,净资产为6,650.52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有关当事人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保证人: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二)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12 年9 月12 日起至2013 年9 月11 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 及其修订或者补充。
(二)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 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三)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000 万元。 (三)保证方式
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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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 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无锡锡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无锡锡泵的经营发展,公司决定为 无锡锡泵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所形成的债务不超过 4,000 万元 提供保证担保。无锡锡泵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无锡锡泵为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无锡锡泵具有控制权,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176.24 万元,其 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176.24 万元,对全 资子公司湖南利欧泵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2,000 万元, 对参股公司温岭市 利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1,000 万元。
包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29,176.24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 年度合并报表)的28.6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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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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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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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银锡(梁溪)高保合字第 2012091203
号)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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