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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Mar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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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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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无锡太博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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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3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无锡太博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8 年3 月27 日在浙江省温岭市与无锡太博泵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博泵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俞杏娟签订了《关于收购无锡太博 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拟出资受让俞杏娟持有的太博泵业的股权。

无锡太博泵业有限公司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 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3202852102332,法定代表人为俞杏娟。该公司主导产品为立式多级 泵。

截止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俞杏娟持有太博泵业75%的股权,系太博泵业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太博泵业另外25%的股权由俞杏娟女儿毛晓玲持有。

双方经前期充分磋商,就本公司出资收购俞杏娟持有的太博泵业股权达成意 向,意向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双方初步同意,本次由利欧股份出资受让俞杏娟持有的太博泵业75%的 股权,最终收购的股权比例以双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收购价格不低 于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太博泵业的净资产值,具体成交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公司于本意向书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向俞杏娟支付订金50 万元。如 双方达成收购协议,则上述订金将充抵收购款;如最终双方未能达成收购协议, 俞杏娟应于本公司正式作出不收购的决定并发出书面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将订 金归还本公司。

三、在意向书签署后,俞杏娟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委派的会计师、律师、资 产评估师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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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无锡太博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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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日的过渡期内,俞杏娟 保证: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完成对太博泵业的尽职调查及本公司正 式作出是否收购太博泵业的决定之前,不与除本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洽谈收购 事宜。上述承诺期限为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3 个月。

五、在本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与俞杏娟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及本次收购 的具体方案后,由双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六、俞杏娟、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本次收购所进行的尽职调查 中所获知的太博泵业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本意向书有效期为三个月,如在该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本意向 书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公司将根据进程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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