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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Dec 25, 2009

54187_rns_2009-12-25_a51b9a21-f023-4d71-b973-61cb3e1c45d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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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关于关联方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转让进口设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关联方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向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转让进口设备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人认为,本次关联方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大农机械”)向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大农实业”)转让进口设备,是公司和大农 机械合作重组事项的一部分,是必要的交易。该批进口设备因处于海关监管期办 理转监管手续较为复杂而推迟转让,但未对大农实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该批进口设备转让到大农实业,有利于增强大农实业产品生产的装备水平,提升 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2、该关联交易以进口设备的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综上,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名:

沈田丰:

邵毅平:

王呈斌:

2009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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