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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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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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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18 〕 4277 号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欧股份公司为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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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欧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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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7 年 9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 155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2,197,547,500.00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
公司最终确认公开发行 21,975,47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2,197,547,500.00 元,扣除承销费 24,173,022.50 元(其中, 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 22,804,738.21 元,该部分发行费用可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税款 为人民币 1,368,284.29 元,该部分发行费用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后实际收到的募集 资金为 2,173,374,477.50 元,已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营业中心开具的 5 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 述到位资金 2,174,742,761.79 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发行 费用税款部分 1,368,284.29 元),再扣除保荐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法定披露费、 资信评级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7,188,447.8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2,167,554,313.91 元(其中扣除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9,993,186.0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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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验〔 2018 〕 78 号 ) 。
二、募集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
1 |
数字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 | 94,472.44 |
94,100.00 |
2 |
大数据加工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53,387.60 |
35,386.00 |
3 |
数字化广告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368,130.10 |
7,494.00 |
4 |
收购上海漫酷15%股权及支付前期尾款 |
20,706.75 |
20,706.75 |
5 |
泵(电机)智能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64,313.00 |
62,068.00 |
| 合 计 | 601,009.89 |
219,754.75 |
另外,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项目预计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预计发行费用金额 | 备 注 |
| 发行费用 | 3,179.28[注] |
[注] |
[ 注 ] :募集说明书中预计的发行费用,包含了发行费用中的税款部分。公司最终实际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 2,999.32 万元,税款部分为 179.96 万元,合计为 3,179.28 万元。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对上述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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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8.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募集资金拟入总额比例(%) |
|---|---|---|---|---|
1 |
数字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 | 94,100.00 |
||
2 |
大数据加工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35,386.00 |
169.77 |
0.48 |
3 |
数字化广告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7,494.00 |
323.74 |
4.32 |
4 |
收购上海漫酷15%股权及支付前期尾款 |
20,706.75 |
20,706.75 |
100.00 |
5 |
泵(电机)智能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62,068.00 |
4,298.34 |
6.93 |
| 合 计 | 219,754.75 |
25,498.60 |
11.60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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