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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Aug 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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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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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本人作为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09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得到了较 好的执行,已全面开通和实行网上银行业务,有效地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行为。

2、2009 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发生额为329.19 万元, 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为2008 年度发生延 续至报告期的担保,本期未有新增实际担保。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

3、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的财务内控制度》,规定了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 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独立董事签署:

沈田丰 邵毅平 王呈斌

2009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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