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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7
Sep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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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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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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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认定的经营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 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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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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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 限售/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 相比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 相比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 相比2016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 解除限售**/**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 相比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 |
| 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 相比2016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已获 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才能解除限售/行权,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等级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待改进 | **E-**不合格 | |
|---|---|---|---|---|---|---|
| 解除限售/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按照计划 规定及上表比例解除限售/行权。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未 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作回购注销处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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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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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申请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 一次。
六、解除限售/行权
-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
售/行权资格及数量。
-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的依据。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
-
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
1、考核结束后,证券法务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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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法务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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