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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Feb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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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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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 - - 月 17 日上午 9:15 9:25,9:30 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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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3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
会议室。
9、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的规 定提交有关资料。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如
下:
| 下: | ||
|---|---|---|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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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3.00 √ 关事宜的议案
注:1、上述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2、拟参与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以及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 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3、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 13:00 至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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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3、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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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3;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 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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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 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 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 11:30, - 下午 1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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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
-
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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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 案 编 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备注 |
|---|---|---|---|---|---|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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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
| 3.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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