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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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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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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89,622,64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5.4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87.0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0,849,056.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150,930.49 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公司目前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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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
| (万元) | (万元) | |||
| 1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151,476.08 | 127,898.06 | 2年 |
| 2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453,083.44 | 425,228.80 | 2年 |
| 3 |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632,945.16 | 537,789.32 | 2年 |
| 4 |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 210,166.95 | 209,083.82 | 3年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合计 | 1,647,671.63 | 1,500,000.00 | -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持续推进中,但由于受疫情、缺芯、限电等因素影 响,项目投入进度缓于预期。因此,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优化项目投入节奏,部分 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485,177.2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15,745.75 万元(包括利 息收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含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万元) | (万元) | 利息)(万元) | ||
| 1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 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127,123.43 | 81,134.53 |
46,418.58 |
| 2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 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422,653.36 | 100,621.51 |
324,805.01 |
| 3 | 长沙(二)园3D 触控功 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 设项目 |
534,532.14 | 100, 387. 47 |
437,767.38 |
| 4 |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 207,817.48 | 3,895.69 |
206,584.54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8,788.68 | 199,138.00 |
170.24 |
| 合计 | 1,490,915.09 | 485,177.21 |
1,015,745.75 |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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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 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募投项目需要或到期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需 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行为。
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8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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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0 万元。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形, 符合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 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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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 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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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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