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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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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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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7-09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1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4,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为 6 年, 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并加 上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 4,756,505,751.0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48520004 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人民币 178,551.4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520010 号《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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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20171212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476,010.50 340,000.00 147,738.81 147,738.81
2 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175,986.02 140,000.00 30,812.59 30,812.59
合计 - 651,996.52 480,000.00 178,551.40 178,551.4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 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鉴于募集资金业已到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8,551.40 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8,551.40 万元置 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8,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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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蓝思科技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合其《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 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蓝思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对蓝思 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5、《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 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520010 号)。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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