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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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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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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证券代码:300433 公告编号:临2017-08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公司”或 “发行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 1931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人民币 48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800 万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蓝思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00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6,500,091 张,即 650,009,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13.5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1,499,900 张,即 4,149,990,0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86.46%。
本次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T+2 日)完成。本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 获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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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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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5,4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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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542,6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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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07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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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07,347,5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 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 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9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 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6,073,484 张,包销金额为 607,348,400 元,包销比例为 12.65%。
2017 年 12 月 14 日(T+4 日),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 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 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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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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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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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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