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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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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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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7-02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概述
为增强公司长期发展后劲,满足公司投资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制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和2016年9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并于2016年12月,获得 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核准批复。
二、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由于自公司启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来,国内债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继 续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控制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经审慎研 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本次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终止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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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同时,公司将采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其他融资工具筹措资金,为公司不断壮 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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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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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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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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