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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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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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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6-03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822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3,840,9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8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167,999,968.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1,845,750.4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 字[2016]第 483200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 民币 289,703.76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 [2016]48320019 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1 | 项目名称蓝宝石生产及智能终端应用项目(变更建设内容)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209,573.29 | 217,375.74 | ||
| 2 | 3D曲面玻璃生产项目 | 101,611.29 | 72,328.02 |
| 合计 | —— | 311,184.58 | 289,7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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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中的 281,901.31 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281,901.31 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1,901.31 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蓝思科技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并承诺的募 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蓝思科 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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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对蓝思科技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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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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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8320019 号)。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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