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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l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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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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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 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 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同意终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实施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推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
并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有效激发公司关键管 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人才的工作热情,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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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 予了确认。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饶桥兵先生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终止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实施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切实 有效,为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实施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本激励计划发挥应有的作 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饶桥兵先生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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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顺利实 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4)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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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力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含增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8)在与本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 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 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10)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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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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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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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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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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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饶桥兵先生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4: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 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会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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