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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Sep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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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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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70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 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 果,将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000,000股调整为4,499,837股,将股票 期权由3,000,000份调整为4,499,837份。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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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8-072)《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 项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与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预留授予权益的206名激励对象 均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次向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 据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18年9月5日为授予 日,以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 票4,050,000股;以15.0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20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 予股票期权4,050,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8-07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 项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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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度权益分派情况,以及《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和《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42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8-074)《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 项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10.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吴立 炼、陈西等13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4,99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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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8-0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 项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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