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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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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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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蓝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思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 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 等方面对其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蓝思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4,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 元 / 张,期限为 6 年,共计募集资金 4,8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00,000.00 元 , 加上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18,958.5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57,618,958.59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7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1,113,207.5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6,505,75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 验字[2017]48520004号)。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47,004.8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62.54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64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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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7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475,650.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6.32 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0.8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7年12月1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 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雨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 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及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0050419100122419。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601571253993 | - | [注]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 431899991010004015148 | - | [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营业部 | 18030901040024948 | - | [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 43050177593600000114 |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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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1901023029200218430 | - | [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2010050419100122419 | 1,020.82 | - |
| 合计 | 1,020.82 | - |
[注]:鉴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 5 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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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75,650.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5,650.5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5,650.5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 (2)/ (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 玻璃建设项目 |
否 | 336,919.16 | 336,919.16 | - | 336,919.16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107,369.13 | 是 | 否 |
| 2.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 否 | 138,731.42 | 138,731.42 | 28,645.71 | 138,731.42 | 100.00 | 2019年6月30日 | -3,942.89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75,650.58 | 475,650.58 | 28,645.71 | 475,650.58 | 100.00 | - | 103,426.24 | -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 合计 | - | 475,650.58 | 475,650.58 | 28,645.71 | 475,650.58 | 100.00 | - | 103,426.2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产能利用率较低,2019年6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当年亏损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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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1,020.82元(其中本金结余0万元,利息结余1,020.82元)尚未使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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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178,55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 336,919.16 | 147,738.81 |
| 2 | 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 138,731.42 | 30,812.59 |
| 合计 | 475,650.58 | 178,551.40 |
2017年12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520010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8,551.40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2 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 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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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1,020.82元(其中本金结余0万元,利息结 余1,020.82元)尚未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思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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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 威 张 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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