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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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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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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目 录 ············································································ 1、 鉴证报告 1 ················· 2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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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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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8 号文核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60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223,644.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6,382,756.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3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822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3,840,9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167,999,968.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1,845,750.44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2000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4,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为 6 年, 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并加上 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 4,756,505,751.0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 4852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 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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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投入460,080.69万元,本 报告期累计投入183,778.8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3,613.95万元;加上累计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2.05万元及尚未置换的可转债发行费用109.42万元,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实际余额为293,775.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树木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路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路支行、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树木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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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5年10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 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6年6年30日,公 司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3D曲面玻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市星沙支行尚有利息余额外,公司已将其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 资金,不存在违反协议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593768423631 19,619.43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
601571253993 465,195,395.86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431899991010004015148 600,265,125.00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 18030901040024948 600,05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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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43050177593600000114 572,163,286.37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1901023029200218430 700,058,273.83
合计 2,937,754,200.49

三、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150,63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73,846.97
135,357.27
2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76,791.31
104,763.56
合计 150,638.28
240,120.83

2015年4月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320016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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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638.28万元置换已于 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使 用完毕。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289,70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蓝宝石生产及智能终端应用项目(变
更建设内容)
209,573.29
217,375.74
2 3D曲面玻璃生产项目 101,611.29
72,328.02
合计 311,184.58
289,703.76

2016年5月1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320019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1,901.31万元 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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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尚余利息19,619.43元未使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178,55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建设
项目
336,919.16
147,738.81
2 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 138,731.42
30,812.59
合计 475,650.58
178,551.40

2017年12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520010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178,551.40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上述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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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293,775.42 万元(其中本金结余 293,613.95万元,利息结余52.05万元,尚未置换的可转债发行费用109.42万元)尚 未使用。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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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表: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项目达到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预定可使
投资总 期投入 末投资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用状态日
金额 进度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中小尺寸触控功
73,846. 73,846.
73,846.

2013年12
69,016.
能玻璃面板技改项
0

100.00%

97
97

97

月31日
15
2、大尺寸触控功能 76,791. 76,791.
76,791.

2015年04
24,568.

0

100.00%

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31
31

31

月01日
04
3、蓝宝石生产及智
209,57 209,57
209,57

2018年07
49,739.
能终端应用项目(变
0

100.00%
3.29
3.29

3.29

月01日
90
更建设内容)
4、3D曲面玻璃生产 101,61 101,61 1,742.1 101,61
2017年06
20,862.

100.00%

项目 1.29
1.29

7

1.29

月01日
44
5、消费电子产品外
336,91 336,91 151,22 151,22
2018年8
88,975.
观防护玻璃建设项
44.88%

9.16
9.16

4.04

4.04

月31日
19
6、视窗防护玻璃建 30,812. 30,812.
2019年1
138,73 138,73

22.21%
--
不适用
设项目 1.42
1.42

59

59

月31日
937,47 937,47 183,77 643,85 253,1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
--
3.44
3.44

8.80

9.49
1.72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937,47 937,47 183,77 643,85 253,16
合计 --
--
--
--
--
3.44
3.44

8.80

9.49
1.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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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93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4,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75,650.58 万元。截至2017 年1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78,551.4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520010号《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及置换情况
的鉴证报告》。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178,551.40 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93,775.42 万元(其中本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293,613.95万元,利息结余52.05万元,尚未置换的可转债发行费用109.42
去向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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