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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6
Sep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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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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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6-05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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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在长沙市榔梨街道龙华村阳光东路,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行政楼一楼 VIP 会议室。
9、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修订)》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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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规模 |
| 2.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2.3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2.4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 2.5 | 担保安排 |
| 2.6 | 募集资金用途 |
| 2.7 | 发行方式 |
| 2.8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2.9 | 上市场所 |
| 2.10 | 偿债保障措施 |
| 2.11 |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注: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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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长沙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漓湘中路 99 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邮编 4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30。
3、登记地点: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 99 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99 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0731-83285010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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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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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433;
-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 编码 |
| 总议 案 |
总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 100.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0 |
| 2.1 | 发行规模 | 2.01 |
| 2.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2 |
| 2.3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2.03 |
| 2.4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2.04 |
| 2.5 | 担保安排 | 2.05 |
| 2.6 | 募集资金用途 | 2.06 |
| 2.7 | 发行方式 | 2.07 |
| 2.8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8 |
| 2.9 | 上市场所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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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 偿债保障措施 | 2.10 |
|---|---|---|
| 2.11 |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2.11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00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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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
-
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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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 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 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 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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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1/2 )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1 | 发行规模 | |||
| 2.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3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2.4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
| 2.5 | 担保安排 | |||
| 2.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7 | 发行方式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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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 )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2.8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9 | 上市场所 | |||
| 2.10 | 偿债保障措施 | |||
| 2.11 |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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