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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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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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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3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注销本 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294.75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45.00 万股。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25 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公告》。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实施公告》。
7、2023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8 月 8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8、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 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 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公告》。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3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披露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9、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0、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1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4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3、2024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 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预计 2024 年全年营业收入不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 能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 激励,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注销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
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一并终止。
三、 本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 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 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19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438,624 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20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173,875 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8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7.88 元/股,因已实际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 2022 年度 现金红利 0.30 元/股(含税)、2023 年度现金红利 0.32 元/股(含税),已实际向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 2023 年度现金红利 0.32 元/股(含税)。根 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8.18-(0.30+0.32)=7.5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仍需为正数。
(2)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7.88-0.32=7.5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仍需为正数。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计算,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8,874,495 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73,875 | -1,173,875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02,012,876 | 0 | 502,012,876 |
| 合计 | 503,186,751 | -1,173,875 | 502,012,876 |
注:本次变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发 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
公司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1,173,875 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对应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 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激励体系、完善绩效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及注销、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 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事项。
七、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相关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数量及回 购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和 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