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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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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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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益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健康 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益兵,中国国籍,1982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 共党员。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 教授。现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 年 7 月 18 日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兼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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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 2023 年度任期内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在职状态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吴益兵 | 在职 | 6 | 6 | 0 | 0 | 否 | 3 |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 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 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 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召开或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 重点关注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委托理财业务和资产减值计提等事项,提请公 司密切关注 2023 年资产减值情况的变化,要深层次分析原因并解决问题,优化存 货管理程序,避免呆滞库存的产生,造成资产减值。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要求 公司根据外汇收支的预测进行合理预计,控制交易规模和风险。针对委托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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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时要关注产品的底层资产,务必选择风险低的产品,以资 金保本安全为底线。上述建议都得到了公司的采纳和执行。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 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公司 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度修订至今,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公司 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 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机会, 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管及公司年度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 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 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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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本人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 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 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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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未曾变动,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 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忠 实、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 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 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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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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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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