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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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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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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法律和股 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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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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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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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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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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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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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 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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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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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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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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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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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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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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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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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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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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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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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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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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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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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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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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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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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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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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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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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购深圳漫铁兴盛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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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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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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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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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 充协议 > 和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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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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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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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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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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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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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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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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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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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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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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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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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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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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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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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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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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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 及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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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9% 股权及后续安排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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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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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 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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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 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16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 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资产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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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在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 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 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 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雷曼”)、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享科技”)生产经 营流动资金的需要,为惠州雷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为拓享科技向中 国银行龙华支行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为一年。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 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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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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