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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Dec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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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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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说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 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以及公司时任监事李建军女士(通过希旭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期间内,以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0,96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997% 。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5 日、 2018 年 1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69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1 ),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 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 2018 年 12 月 3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前述 股东累计减持数量为 3,685,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1.054% ,未 达到原计划减持的公司总股本的 5.997% ,上述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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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
| 李漫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6/12-2018/7/27 | 6.61 | 1,368,769 | 0.392% |
| 小计 | 1,368,769 | 0.392% | |||
| 李琛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6/6-2018/11/28 | 9.62 | 800,329 | 0.229% |
| 大宗交易 | 2018/7/18-2018/11/2 | 5.31 | 1, 515,929 | 0.434% | |
| 小计 | 2,316,258 | 0.663% | |||
| 合计 | 3,685,027 | 1.054%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份性质 | |||||
| 名称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漫铁 | 合计持有股份 | 78,791,200 | 22.543% | 77,422,431 | 22.152%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9,697,800 | 5.636% | 18,329,031 | 5.24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093,400 | 16.907% | 59,093,400 | 16.907% | |
| 李琛 | 合计持有股份 | 9,352,749 | 2.676% | 7,036,491 | 2.013%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2,338,187 | 0.669% | 21,929 | 0.00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14,562 | 2.007% | 7,014,562 | 2.007% | |
| 王丽珊 | 合计持有股份 | 47,368,000 | 13.553% | 47,368,000 | 13.553%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1,842,000 | 3.388% | 11,842,000 | 3.38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526,000 | 10.165% | 35,526,000 | 10.165% | |
| 希旭投 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5,532,500 | 1.580% | 5,532,500 | 1.580%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5,532,500 | 1.580% | 5,532,500 | 1.58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 | 0 | 0.000% |
注 1 :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 :股东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但其作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以自律原则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 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25% 。
(三)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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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未完 全实施,已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 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董事、高管罗竝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希旭投资
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希 旭投资是王丽珊女士控股的公司法人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 希旭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士任公司副 董事长。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截至 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姓名/名称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李漫铁 | 董事长、总裁 | 77,422,431 | 22.15% |
| 王丽珊 | 副董事长 | 47,368,000 | 13.55% |
| 李琛 | -- | 7,036,491 | 2.01% |
| 希旭投资 | - | 5,532,500 | 1.58% |
2 、股东名称:罗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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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竝女士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其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罗竝女士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截止 本公告日,罗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98,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
(二)股份减持计划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
( 1 )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希旭投资
( 2 )减持原因:资金需求或投资需求
( 3 )减持期间: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窗口期不减持)
( 4 )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59,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74% 。上述股东分别计划 减持详情如下:
| 计划减持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
|---|---|---|---|
| 姓名/名称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
| 李漫铁 | 董事长、总裁 | 12,000,000 | 3.43% |
| 王丽珊 | 副董事长 | 5,000,000 | 1.43% |
| 李琛 | -- | 1,759,000 | 0.50% |
| 希旭投资 | -- | 1,300,000 | 0.37% |
| 合计 | - | 20,059,000 | 5.74% |
注 1 :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5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 6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即不超过 3,497,871 股。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 本的 2% 。
( 7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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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减持人姓名:罗竝
( 2 )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 ( 3 )减持期间: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窗口期不减持)
( 4 )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9,680 股公 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0.01% 。
( 5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 6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7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董事、高管罗竝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 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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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