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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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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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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雷曼光电”)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全体 与会董事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漫铁先生回避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惠州雷曼 ”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如下:
被担保人惠州雷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为满足惠州 雷曼的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决定为其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西丽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一年;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为其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惠州雷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概况如下:
| 名 称 |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6月8日 |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 实收资本 | 6,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漫铁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东江区高新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栋204室 |
| 经营范围 | 研发、销售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LED 显示、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货物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 441300000116750 |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由于惠州雷曼尚未正式营业,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其中: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 |
|---|---|
| 2012年6月30日**/2012年1-6**月 | |
| 31,635.48 | |
| 855.06 | |
| 0 | |
| 855.06 | |
| 2.70% | |
| 30,780.41 | |
| 0 | |
| 136.46 | |
| 106.83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 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 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惠州雷曼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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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本次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年。
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 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 流动资金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雷曼光电为子公司惠州雷曼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和必要的。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雷曼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雷曼光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中航证券同意雷曼光电为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惠州雷曼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的 23.11% ,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 分别均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23.11% 。
八、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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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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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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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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