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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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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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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与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张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 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梁斐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张茏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拟推荐周杰先生、 陈红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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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 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康硕展提供担保,能够支持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248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248 名激励对象均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1 年9 月22 日为授予日,向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1,050.3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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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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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 杰: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6 年生,本科学历。 1993 年 至 1995 年任桂林华光全膜电容器厂质检员; 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桂林市无 线电八厂 技术科长、副厂长; 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 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

周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 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红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1 年生,大专学历。 1993 年至 2006 年江西铜业德兴铜矿工作; 2006 年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行政部高级经 理、行政兼工程部总监,并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陈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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