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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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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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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华视传媒签署《关于将 < 关于终止《关 于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转让协议》与《关于深圳市华视新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协议书 > 及其补充协议的债权转让协 议》,本次债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能够有效规避股权 回购方的偿债风险,减少公司交易风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 铁先生切实履行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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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朱建军 张大鸣 林 慧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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