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23, 2015

55173_rns_2015-09-23_a7a849a2-a9bc-428b-9796-b9cfefc5a6c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 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以下七人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罗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朱建军先生、张大鸣先生、翁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人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 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周四)下午 3 : 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73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5 年 9 月 23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漫铁: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高级工程师,研究 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 理学院 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雷曼文化传媒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雷美瑞智能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雷曼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北京雷曼第十二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人人足球俱乐部董事长;中国光学光电 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深圳 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210,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6% ;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 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 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 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

王丽珊: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5 年,大专学历,毕业于 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乌 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576,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0% ;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 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 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李跃宗: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6 年,本科学历,毕业于 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现任 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本公司董事。

李跃宗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5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 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 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跃宗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 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罗竝: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5 年,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德语工贸系和国际经贸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历任 深圳市大俊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 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罗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44,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罗竝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建军: 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64 年 9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 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会计师,深圳城建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 主任,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深圳赛格 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深圳盐田港集团监事,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现 任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监事会主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朱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 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大鸣 :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4 年 3 月出生,法学硕士,长江商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科员,广东华邦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深圳市仲裁委仲裁员,深圳研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大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 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翁 征: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注册会计 师,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翁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