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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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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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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金 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鹏,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 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 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1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1年度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履行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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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职责:
1、2011年1月1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了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11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0 年度关联交易》、《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经 理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1年5月10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基地建 设和高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的自查事项报告》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进行审核,并出具了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1年6月16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 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11年8月16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公司 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1年9月1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及《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 说明及独立意见。
7、2011年9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说明及独 立意见。
8、2011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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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1年度主持召集了3次会议,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依照已制 定的薪酬与考核制度,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的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 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逐期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 指导了公司的内审工作,在年审议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 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审、内控与投、融资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 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 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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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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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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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2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 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金鹏
2012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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