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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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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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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 2018 】第 5-0005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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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 +86 ( 10 ) 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 +86 ( 10 ) 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 2018 】第 5-00055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在按照执业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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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 +86 ( 10 ) 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 +86 ( 10 ) 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 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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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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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定向增发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柯志鹏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 2465 号 ] 批准,本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股票 843.815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8 元,由该次交 易柯志鹏、洪茂良、孙晋雄以其共同持有的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享科技”) 股权价值中股份支付对价人民币 16,099.99592 万元认购。同时,本公司向方振淳、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山楂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三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34.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0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99.48 万元用于支付柯志鹏、洪茂良、孙晋雄共同持有的拓享科技股权现金对价、交易税费、中介机 构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止,配套募集资金款项 15,999.48 万元已出资到位,扣除与发行相关的 费用 1,059.9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39.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致同 验字( 2015 )第 441ZC06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上述募资资金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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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00002712920125961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0.00 |
| 合 计 | 0.00 |
该账户已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配套融资款项 15,999.48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 1,059.99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39.49 万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通过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4000027129201259610 账户 中。
以募集资金 7,169.29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手及相关税费。
以募集资金 7,770.2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4,939.49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使用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使用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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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前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1. 以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拓享科技的资产权属过户和股份发行已经全部完
成。
2. 拓享科技资产等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7年末较2016年末增减( %) |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减( %) |
| 资产总额 | 187,847,276.71 | 110,717,325.61 | 80,921,924.33 | 69.66 | 36.82 |
| 负债总额 | 96,974,040.50 | 52,126,853.08 | 45,673,493.83 | 86.03 | 14.13 |
| 所有者权益 | 90,873,236.21 | 58,590,472.53 | 35,248,430.50 | 55.10 | 66.22 |
注 1 : 2017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 信审字【 2018 】第 5-00161 号”《审计报告》;
注 2 : 2016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 信审字 [2017] 第 5-00259 号”《审计报告》;
注 3 : 2015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 出具了“致同审字 (2016) 第 441FC0007 号”《审计报告》。
3. 拓享科技生产经营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拓享科技成为雷曼股份 100% 控制的子公司,通过收购拓享科技,公司主 营业务在 LED 照明领域得到拓享,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产品业务范围与市场空间。公司业务实 现延伸与拓展,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7年较2016年增减( %) |
2016年较2015年增减( %) |
| 255,612,770.01 | 158,245,989.32 | 147,196,466.11 | 61.53 | 7.51 |
| 37,351,922.95 | 26,554,756.38 | 23,506,917.01 | 39.03 | 12.97 |
| 32,361,653.87 | 23,308,649.01 | 21,104,197.36 | 38.84 | 10.45 |
注 1 : 2017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 信审字【 2018 】第 5-00161 号”《审计报告》;
注 2 : 2016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 信审字 [2017] 第 5-00259 号”《审计报告》;
注 3 : 2015 年末的财务数据为拓享科技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 出具了“致同审字 (2016) 第 441FC0007 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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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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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39.49 | 14,939.49 | 14,939.4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39.4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39.4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39.4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39.4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39.49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15年:14,939.0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比例: | 0.00 | 2016年:0.4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额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 1 |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 |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 |
6,900.00 | 6,900.00 | 6,900.00 | 6,900.00 | 6,900.00 | 6,900.00 | 0.00 | — |
| 2 | 购买资产支付中介机构 费及交易税费 |
购买资产支付中介机构 费及交易税费 |
269.29 | 269.29 | 269.29 | 269.29 | 269.29 | 269.29 | 0.00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770.20 | 7,770.20 | 7,770.20 | 7,770.20 | 7,770.20 | 7,770.20 |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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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
| 1 |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 | 7,625.00 | 2,028.70 | 2,296.07 | 3,189.07 | 7,513.84 | 注2 |
| 2 | 购买资产支付交易税费 |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注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发行股份购买拓享科技 100% 股权资产组组合并募集配套资金,系该发行股份购买股权资产组组合项目的三个子项,故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 均合并考虑更恰当。
注 2 :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拓享科技业绩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 2,500 万元及 3,125 万元。 2015 年拓享科技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28.70 万元,原股东完成当年业绩承诺,公司《关于拓享科技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6) 第 441ZC1012 号”审核报告; 2016 年拓享科技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96.07 万元,原股东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原股 东对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约定进度了业绩补偿,公司《关于拓享科技 2016 年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说明》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大信专审字【 2017 】第 5-00091 号”审核报告; 2017 年拓享科技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89.07 万元,原股东完成当年业绩承诺,公司《关于拓享科技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18] 第 5-00057 号”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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