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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R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Jan 21, 2013
55339_rns_2013-01-21_c9138e45-0303-477a-8f7e-ff32174aa797.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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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2年的工作中,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与科学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人2012年的工作情况 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本人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的所有董事会议,根据相关规定,从技术、 经济、管理等角度对会议议案发表独立的专业性意见;
对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是否依法履职、公司是否规范运作、会议决议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是否符合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与监督,并尽力 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了审核,对投资项目等事项发表了专项独 立意见与建议;
本人对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协助寻找与发展技术与战略合 作伙伴,为董事会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参考意见; 2012 年度,公司运 营情况良好,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 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我对公司 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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