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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R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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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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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LECRON ENERGY SAVING MATERIALS CO.,LTD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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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
二 O 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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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节能”、“发行人”、“公 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雍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厚 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洪国、邵秀英、魏中传、张玉 国、马剑伟、胡安智、杨洪涛、孔莉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李洪鹏、李慧敏、李永坤作为发行人董事长李洪国的亲属承诺:在李洪国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李洪国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12 年 2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 872 号”文核准,本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00 万股,网上发行 7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8.10 元 /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简称“联创节能”,股票代码“ 300343 ”;本次公开发行的 1,000 万股股票 将于 2012 年 8 月 1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查询。公司招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 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 2012 年 8 月 1 日
(三)股票简称:联创节能
(四)股票代码: 300343
-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000 万股
-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1,000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 1,000 万 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 股份类别 | 公开发行前 | 公开发行前 | 公开发行后 | 公开发行后 |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李洪国 | 1,375.44 | 45.85 | 1,375.44 | 34.39 | 2015年8月1日 |
| 邵秀英 | 534.72 | 17.82 | 534.72 | 13.37 | 2015年8月1日 |
| 魏中传 | 266.40 | 8.88 | 266.40 | 6.66 | 2015年8月1日 |
| 张玉国 | 223.44 | 7.45 | 223.44 | 5.59 | 2015年8月1日 |
| 山东创润 | 210.00 | 7.00 | 210.00 | 5.25 | 2013年8月1日 |
| 上海雍瑞 | 123.00 | 4.10 | 123.00 | 3.08 | 2013年8月1日 |
| 杭州厚安 | 111.00 | 3.70 | 111.00 | 2.78 | 2013年8月1日 |
| 马剑伟 | 36.00 | 1.20 | 36.00 | 0.90 | 2015年8月1日 |
| 李洪鹏 | 35.00 | 1.17 | 35.00 | 0.88 | 2015年8月1日 |
| 胡安智 | 15.00 | 0.50 | 15.00 | 0.38 | 2015年8月1日 |
| 董慎兵 | 10.00 | 0.33 | 10.00 | 0.25 | 2015年8月1日 |
| 张 波 | 10.00 | 0.33 | 10.00 | 0. 25 | 2015年8月1日 |
| 王红梅 | 10.00 | 0.33 | 10.00 | 0. 25 | 2015年8月1日 |
|---|---|---|---|---|---|
| 邵立立 | 10.00 | 0.33 | 10.00 | 0. 25 | 2015年8月1日 |
| 赵山峰 | 7.00 | 0.24 | 7.00 | 0.18 | 2015年8月1日 |
| 高国祥 | 5.00 | 0.17 | 5.00 | 0.13 | 2015年8月1日 |
| 孔 莉 | 5.00 | 0.17 | 5.00 | 0.13 | 2015年8月1日 |
| 邵 磊 | 5.00 | 0.17 | 5.00 | 0.13 | 2015年8月1日 |
| 李慧敏 | 5.00 | 0.17 | 5.00 | 0.13 | 2015年8月1日 |
| 李永坤 | 1.00 | 0.03 | 1.00 | 0.03 | 2015年8月1日 |
| 杨洪涛 | 1.00 | 0.03 | 1.00 | 0.03 | 2015年8月1日 |
| 张开利 | 1.00 | 0.03 | 1.00 | 0.03 | 2015年8月1日 |
| 小 计 | 3,000.00 | 100.00 | 3,000.00 | 75.00 | - |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 - | - | 300.00 | 7.50 | 2012年8月1日 |
|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 - | - | 700.00 | 17.50 | 2012年8月1日 |
| 小 计 | - | - | 1000.00 | 25.00 | -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4000.00 | 100.00 | -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 LECRON ENERGY SAVING MATERIALS CO., LTD
(三)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四)法定代表人:李洪国
(五)住所: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南段
(六)经营范围:聚氨酯组合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塑料原料、橡胶原料(以 上两项均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直埋管道 保温、管道防腐、墙体保温、聚脲防腐、防水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 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
(七)主营业务: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
-
(八)所属行业: C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九)电话: (0533)3085999-8900
(十)传真: (0533)3085988
(十一)董事会秘书:胡安智
(十二)公司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 姓 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 (万股) |
间接持股数 (万股) |
占发行后股 本比例(%) |
是否存在 质押、冻结 |
|---|---|---|---|---|---|
| 李洪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1,375.44 | - | 34.39 | 否 |
| 邵秀英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
534.72 | - | 13.37 | 否 |
| 魏中传 | 董事、销售经理 | 266.40 | - | 6.66 | 否 |
| 姓 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 (万股) |
间接持股数 (万股) |
占发行后股 本比例(%) |
是否存在 质押、冻结 |
|---|---|---|---|---|---|
| 张玉国 | 董事、销售经理 | 223.44 | - | 5.59 | 否 |
| 马剑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36.00 | - | 0.90 | 否 |
| 胡安智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
15.00 | - | 0.38 | 否 |
| 郭宝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孟庆君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程 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杨洪涛 | 监事会主席、聚醚技术 中心副主任 |
1.00 | - | 0.03 | 否 |
| 孔 莉 | 监事、质量安全环保部 部长 |
5.00 | - | 0.13 | 否 |
| 黄艳娇 | 监事、销售部后勤 | - | - | - | - |
| 孙振国 | 副总经理、建筑节能事 业部总经理 |
- | - | - |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李洪国,男, 1973 年 9 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 份证号 37030219730901**** 。曾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树脂厂技术员、聚合 物公司业务员; 2003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联创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联创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曾先后荣获“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2010 年度 淄博市优秀企业家”、“2 011 年淄博市创新之星”等称号,并担任政协淄博市 张店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和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除本公司外,李洪国先生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任何企业、公司或机构、组织的 股权或权益。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李洪国 | 1,375.44 | 34.39 |
| 2 | 邵秀英 | 534.72 | 13.37 |
| 3 | 魏中传 | 266.40 | 6.66 |
| 4 | 张玉国 | 223.44 | 5.59 |
| 5 | 山东创润 | 210.00 | 5.25 |
| 6 | 上海雍瑞 | 123.00 | 3.08 |
| 7 | 杭州厚安 | 111.00 | 2.78 |
| 8 | 马剑伟 | 36.00 | 0.90 |
| 9 | 李洪鹏 | 35.00 | 0.88 |
| 10 | 胡安智 | 15.00 | 0.38 |
| 合计 | 2,930.00 | 73.28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总股数为 1,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 量为 3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股票数量为 7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 。
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为 28.10 元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5.01 倍(每股收益 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300.00 万股,有效申购 数量为 2,30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13.0434782609% ,有效申购倍 数为 7.67 倍;网上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700.00 万股,中签率为 2.0658961858% , 超额认购倍数为 48 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00 万元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 XYZH/2012JNA4004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承销费用 | 1,686.00 |
| 保荐费用 | 800.00 |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29.00 |
| 律师费用 | 75.00 |
| 评估费用 | 8.00 |
| 信息披露费用 | 339.00 |
| 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费用 | 9.70 |
| 印花税 | 12.53 |
| 合 计 | 3,059.23 |
每股发行费用: 3.06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9.49 元。(按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后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12 元。(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
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 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 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 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 2012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2 年1-6 月 | 2011 年1-6 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85,993,258.84 | 197,988,396.22 | -6.06 |
| 营业利润 | 25,938,680.81 | 21,422,968.76 | 21.08 |
| 利润总额 | 25,941,928.29 | 23,180,742.92 | 11.91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 | 22,669,266.57 | 20,216,073.49 | 12.13 |
| 基本每股收益 | 0.76 | 0.67 | 12.13 |
| 净资产收益率 | 16.13 | 22.87 | -6.74 |
| 项目 | 2012.06.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45,516,981.47 | 224,284,026.62 | 9.47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51,850,107.92 | 129,174,676.35 | 17.55 |
| 股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每股净资产 | 5.06 | 4.31 | 17.55 |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2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266.9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13 %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相关承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 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 2012 年 7 月 1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
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
(七)本公司住所未变更;
-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
(十一)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电话:( 0512 ) 62938502 传真:( 0512 ) 62938500
保荐代表人:尹鹏,王茂华 联系人:钟名刚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如下:
东吴证券认为联创节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联创节能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同意推荐联创 节能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的盖章页)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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